真的該管管了!!不然這樣亂下去,每天都是商人眼中的「愚人節」應該要這樣:於人為疏失期間造成錯誤而產生的價差需由公司(企業)行號自行吸收,一旦放上網路就要負起責任,客戶下單後,無論金額合理與否都需成立,不得因任何理由取消訂單。但是我相信哪個政府都一樣,做不到的啦!
媒體一連串播報下來 連我那個電腦大外行的女朋友都知道戴爾電腦了不過問她對戴爾電腦的印象 她覺得戴爾電腦是犯錯不肯負責的公司耶再問她以後會不會考慮買他們的東西 她回怎麼可能......這種負面宣傳讓消費者不信任它 不知道戴爾電腦以後要花多少錢才能扭轉回來罰100萬算便宜? 我覺得只是起個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