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gs wrote:
這個條款如成立,等於...(恕刪)
商法對交易最基礎的認定,如bar0106所解釋,買賣雙方的意願是要互相認可,交易方能成立。
我不知道台灣法是怎麼寫,但是國際商法一直有所謂的"INVITATION TO TREAT"的概念。店家/廠商在店裡/網頁中的商品標價係供參考,他邀請你用它標明的價格到櫃檯結帳,完成"交易"。注意,交易是在結帳時,收銀員收錢,表示他願意跟你交易時,這個交易方能成立。所以假設今天有態度惡劣或討價還價的顧客要結帳,商家可以拒絕交易,因為不是你把商品拿起來就表示交易完成。
相同的,你以參考價格拿貨品到收銀台結帳時,店家發現價格有誤,他也可以拒絕交易,因為他不認可你給他的價格。
一定有鄉民會說"那店家可以到處亂標價,等到了結帳在通通不認帳。" 問題是店家要賺錢的啊!!!哪有時間天天搞飛機,跟消費者爭論這個貨品該是哪個價格。 商店標價是為了提供顧客消費方便選擇比較,增加購物及結帳的效率,提升店面營收。所以他不會有事沒事故意標錯價,降低店面經營效率,畢竟店門一開,電燈一亮就是在花錢。而消費者也不會找故意找麻煩的商家購買物品。
我再說一次,沒有商人會故意這樣玩的!
不要一昧的從自己的角度看事情,因為人的所知依年齡及經驗會有所限制。拿不成熟的態度看事情就會有不成熟的結論,以及這種被害妄想症的例子。
44th wrote:
個資的價值?你說那張信用卡資訊的價值嗎?我個人覺得可以是很值錢,但同時也是沒什麼價值。(恕刪)
個資的價值?你說那張信用卡資訊的價值嗎?我個人覺得可以是很值錢,但同時也是沒什麼價值。
這句話...有說跟沒說還不是一樣
我個人覺得可以是很值錢相當於有說
同時也是沒什麼價值相當於沒說...
打模糊戰?
我有說過比較有良心的業者
這點早在我在這邊圖文說出戴爾另類開箱文時提到
如果無法確認當下消費完畢
是不會要求當下給予信用卡個資
取消交易? 簡訊通知? 請問一下單項幾百月以下的消費會有嗎
拿到你個資的多消費你幾次就行了
還有終止該卡? 你要不要去恢復使用 這段時間花的時間是不是成本
還是你認為指的是 小錢不是錢?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inoue555 wrote:
但這還是和給不給商家兩天補救時間無關
你敢跟你的客戶講
你買東西後.因為法律規定,商品擱置兩天才依照正常出貨流程走
因為我們內部需討論這價格是否合理,不合理,我們將取消訂單,
您這兩天的損失請找政府要去.
倘若定的是期限內需使用的東西. 如機票, 延後個兩天出發的成本誰要負擔?
莫非要多訂幾家去分散風險...一次近乎千元的手續費...你認為你應該出嗎
說的比做的好 誰不會.
inoue555 wrote:
聽不懂嗎?
你的個資外不外洩,和廠商出不出貨根本無關。
那你是沒看到我附的連結嗎
你是不知道個資多給一個單位 就多一個單位風險嗎
廠商出不出貨根本無關。這篇前九行先看一看,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