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小弟的看法是人---- 代理商 <- 這個角色的問題 ,
我看還是只有品牌自己收回代理權 , 才會有改善吧 ,
不竟人家只是收您錢幫您湊孩子 ,
不是親生的 , 不給您吃三鹿奶粉 , 已經是有夠佛心了 .
deleng wrote:
我個人最早也是由您的觀念來服務社會大眾; 經過了許許多多的現實 (包含跟廠商談判, 被廠商收費結果老闆要我自掏腰包出錢等等) 才瞭解電腦業的現實面.
deleng wrote:
除非有本事自己出來開一家, 自己吃下廠商所要求的退貨手續費來讓消費者退貨及全額退費 ; 我想, Mobile 01 的
大家會因為你願意提供這種服務而感謝你(甚至因著你的服務而來跟你買電腦) ; 否則, 討論的結果還是回到原點.
(話說, 以前某個 NB 經銷商何先生, 真的就自己出來開了一家來提供這種服務, 但由於它的進價比別人貴500-1000
元, 所以跟他購買電腦的人比較少; 最後的下場是經營了一年到二年後因著公司虧損不斷, 公司不得已而結束營業;
他現在在某科技大廠做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