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買賣如果發現商品有瑕疵,還是可以主張廠商的瑕疵擔保責任.
可依據民法第 354 條 :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如果商家不讓你退換,你必須看清楚商品上是否有註明瑕疵品的字樣,如果沒有商家依法是要讓你退換的.
如果對方蠻橫的話,你可以跟他說我要去消保官讓投訴你們,告訴別人他們的商品是瑕疵貨.
你可以保留原有的發票,且打電話至消保官讓投訴他會告訴你怎麼做了!
所有的自信與驕傲,均來自於崇本務實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