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ovo 筆電送原廠 竟換低階CPU 螢幕也掉包


allen huang wrote:
IBM百分之百持股?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10年前就是緯創在修了
現在是哪家我就不知


我從 570 開始用 , 你可以算算...

現在我也不ˊ知道是哪家 , 看過就忘 , 只知道過那種阿莎力的服務已成過去事 , 當然

過去IBM的 NB 賣的也不是這種價格

luelue666 wrote:
2014年11月07...(恕刪)

光他們的送修工時要求的工作天數很長
我就覺得完全不想送他們原廠修了啊

東看西看 wrote:
老實說 WIN筆電已經不知道要買哪牌了
只能期待舊款THINKPAD能撐久一點...


中肯

我的 x60 除了跑得慢 , 都還頭好壯壯
luelue666 wrote:
檢察官未必認為他們是故意的,所以直接以證據不足不起訴也有可能。

至於求償,你得自己告民事,你自己有空跑法院?有時間寫訴狀?沒有的話,請律師要花好多錢耶,一審+二審恐怕超過十萬元耶,當消費者發現也立刻更正,也沒造成什麼嚴重損失,至於因為抓包 LENOVO 不當的行為就主張要賠一台新款的新品,法官也認為於法無據,也不符合比例原則,甚至認為原告想趁機敲一筆,屬於不當得利直接給原告敗訴。


不過看錯料號這理由實在太扯淡,為什麼沒有 i3 CPU 送修,他們看錯料號插一顆 i7 回去給消費者? 顯然為飾辭狡辯、避重就輕脫罪之詞!

曾經有消費者到家樂福等賣場將低價標籤改貼到高價商品上去結帳,被抓包就是詐欺罪起訴, LENOVO 同一台筆電連續將螢幕及cpu 高規換低規,若講沒有 A 顧客的意圖,鬼都不信!

就算他們是真的眼殘到連續看錯兩次,
零件價差這麼大,賠一台全新筆電也是應該的吧?

廠商連為了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補償都不願意,
又如何讓消費者相信他不會再犯?


姑且不論LENOVO這次零件掉包是疏忽還是竊盜,
這次LENOVO公關也處理得太糟糕了,
要是他們好好想想這事件見報會造成的損失,
就會知道賠一百台都值得阿。



真的有誇張到 = =
以後再也不去這家了

CUFOX wrote:
就算他們是真的眼殘到連續看錯兩次,
零件價差這麼大,賠一台全新筆電也是應該的吧?

廠商連為了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補償都不願意,
又如何讓消費者相信他不會再犯?


姑且不論LENOVO這次零件掉包是疏忽還是竊盜,
這次LENOVO公關也處理得太糟糕了,
要是他們好好想想這事件見報會造成的損失,
就會知道賠一百台都值得阿。


不要想太多

台灣之星都還有人會去用

你為什麼會覺得廠商認為賠一百台都值得我真的不能理解
vincentcheng77 wrote:
不要想太多

台灣之星都還有人會去用

你為什麼會覺得廠商認為賠一百台都值得我真的不能理解

這新聞對獲利的影響會遠超過一百台電腦的價值,
看看現在台灣之星的慘況就知道了。

CUFOX wrote:
要是他們好好想想這事件見報會造成的損失,
就會知道賠一百台都值得阿。...(恕刪)


類似買賣或維修糾紛,例如三大電信公司都上過報紙,汽車維修也看過很多次,像新車買來就一直修,同一個問題修個八次又再壞,要求換新車也不肯,就吵啊,反正幾天過後大家都忘記了。

上法院對大公司也沒有什麼好怕的,人家企業總會有些法律顧問在等你告。

我們台灣專出恐龍法官,同一個案件,一審二審不同結果,法律見解不同嘛!

但說真的,一審法官判決文寫得十分有道理,二審法官鬼扯亂掰,但就是要以後審的論輸贏,怎樣,最後再來複製貼上一段文字:不得上訴為確定判決。 不服你也得吞下去!

_
辯稱看錯料號, 怎麼會這麼巧都是高階換低階?? 不是低階換高階

要不是明眼人, 早就被唬弄過去了~~~ 聯想真是歹歹歹歹歹......
要求換一台最新的筆電算趁機敲詐????

在台灣做壞事真的cp值很高
就像前陣子IKEA冰淇淋原料過期一事
沒抓到就賺死
抓到?照價賠給你囉~~
(真正會為了幾毛錢特地去退費的有幾個?如果去了是不是會順便再逛一下?)

穩賺不賠的生意就是這樣來著!


回到此案
客戶要求賠一台最新電腦有何不可
拜託這算最基本的賠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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