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筆電剛買10分鐘就直接失去保固,真的不是鬧著玩的

kj1949 wrote:
有沒有板友可以出來分...(恕刪)


某店分享專業

我也分享qoo大的心血連結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1&t=5941789

不用我說的希望大家自己去思考
NB躬毒牲 wrote:
某店分享專業我也分享qoo...(恕刪)

qoo大的心血,我看了之後只能下跪,不能用言語讚嘆q大的強大,捍衛01筆電版的功臣!
真佩服整天只想把筆電操到極限,為何不把自己的腦操到極限呢? 整天捧自己,開分身誇獎自己,心裡應該很空虛吧!
嘉義胖哥好像是賣MSI筆電空機開始出名的
標榜CPU,RAM,HDD可以客制化
那時候好像就他和喜傑獅可以這樣玩.
cheng1279 wrote:
嘉義胖哥好像是賣MSI...(恕刪)


有些月半米分是理性的

可以溝通讓我也覺得月半有專業是事實

但剛看臉書上說自己世界第一差點笑噴

看來他店裡常常聽梁靜茹的歌....

若專業到世界第一

怎麼各家原廠沒娉請他做國際顧問?

還在這每天開帳號自問自答...?


不理性的月半粉真的也很可憐

扯反送中啦 扯紅衛兵 扯民進黨 扯國名黨

知識貧乏亂比喻之外,無法溝通-.-
NB躬毒牲 wrote:
有些月半米分是理性的...(恕刪)


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自己有房有車有錢..就是不准他人與自己意見不一的人..工作十年了還是學不會尊重人

動不動就喜歡往他人身上貼標籤..一下說偶是某某人分身..一下x粉....晚點又不知又打算往偶身上貼啥標籤

工作十年學會的就是詆毀他人..以用來成就自我同溫層的神理論...反正就是說因為沒跟你想法一樣...就是失敗

沒法跟你一樣自嗨.. 電腦真有本領的就自己改裝..拆了就別整天怪東怪西的...就是不怪自己..

反正對你們這些有錢的人....無法了解窮人的悲哀...一付高高在上的天國人之姿 鄙視他人...

是沒想過這裡有多少工作十幾二十年以上..還在努力買廁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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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版規--回應主題

都是有法律上有行為能力..有完整主觀判斷能力的人...請買電腦想想你用來做啥..為何要改裝..為何花錢

店家無論講了啥話..都是自己心甘情願把錢付給人家..自己還主動的電腦交付他人改裝..

明知高風險改裝已經不是保固問題..是事實會可能影響或損害電腦的情事..出事了就怪他人未盡告知義務

完全想掩蔽自己故意讓電腦處高風險狀態...正因為有你們這種愛玩又不想負責的人

才讓原廠更不想為你們提供電腦保固原有的售後服務..你們這種案例就算告上法院..法院有會認定你們有過失責任
dayulin wrote:
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恕刪)

店家假如沒有盡到告知風險的責任

則筆電被改壞了店家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我坦白說啦

我檢舉業配店家好幾年了

改液金會喪失保固這件事我還是第一次聽他自己提起

這叫有善盡告知責任嗎?呵呵

從另一個角度思考

Q大也整理那麼多件的消費爭議

你全部推給消費者的錯我覺得也是很厲害
dayulin wrote:
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恕刪)


噗噗~邏輯大耀進!

我在01有說我在台北哪地段買房?

哪邊po我開什麼車?

前文我跟你道歉你覺得我不尊重你?

接受道歉讓你覺得受到侮辱了...

神邏輯 我認輸了 哈哈哈哈

我沒強迫你認同我囉!

我只是想跟你說

我文書筆電從來沒高溫

遊戲我有Xbox one 跟PS4

不需要改機,也不需要改

保固什麼的我照樣依原廠規則走

dayulin wrote:
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恕刪)
那請問一下,嘉義鴻極電腦(嘉義胖哥),未經小狄爾大大本人同意,私自將S/N序號PO在個人FB臉書粉絲頁,那這樣小狄爾大大,可不可以也告上法院吖,簡直是無稽之談嗎?看那位嘉義胖哥,一副好像很我行我素的很跩的表情,看了就很想揍他。
統一回覆一下某些幫大溼說話,又堅持自己不是小號被抹黑的人。


1.大濕已知已被被PTT/Mobile01/巴哈封鎖過數個帳號,並且被公認假開箱實則宣傳自家散熱的商業文。
=>這個都有歷史紀錄,在我的連結內也有歷史紀錄可以佐證。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1&t=5941789

2.分身/小號不限於同一人持有之帳號,只要是針對宣傳該店家的商業文都可視為小號/分身代言。
=>你對一個被公認商業文店家護航,比較主要的論壇版規也都有限制商業文,就類似幫詐騙集團護航,理所應當會被視為同夥,你說大濕不是商業文但歷史都有佐證,而你的帳號為何主要回文紀錄都是在護航大溼,也提不出證據,今天不管你是大溼的親友或員工,甚至付錢給隔壁家老王來護航都視作分身。



對於某些說什麼只要是護航大溼言論都被視為小號,像是共產黨沒言論自由,你可以回去讀公民與道德,"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自由",今天大溼搞商業文,言論上就違反他人不想看的自由,經眾人理性勸說仍自我感覺良好,才會成為全民公敵。然後護航的人再來說護航沒有言論自由,這不是自打嘴巴?
qoopkcs2000 wrote:
統一回覆一下某些幫大...(恕刪)


沒想到會在筆電版跟人論自由....,先聲明一下,因為 qoopkcs2000大 的發言踩到了我認知的紅線,所以這篇回覆口氣會比較重,多有冒犯還請海涵。若是不認同我觀點的人也歡迎留言討論。

"所謂自由,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自由"
"我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然後在這裡看到的是什麼?
大量檢舉剝奪了一個人發言的權利後還沾沾自喜地談論言論自由? 認為自己的言論自由得到保障?
這是在開什麼玩笑?

我就直接問了: "大師的發言哪裡侵害到了你(們)的自由?"
論壇是個開放空間,只要遵守版規,每個人都可以發言。
不管是正面反面,所有人都有發言及閱聽的自由

qoopkcs2000大 您說了: "今天大溼搞商業文,言論上就違反他人不想看的自由"
那我"想看的自由"呢? 我的想看權益被侵害了誰要賠我?

試問: 今天你家第四台有你不喜歡看的節目,您是打電話去電視公司檢舉讓那個節目下架嗎?
相信您頂多就是選擇"不看它"

對於大師的發文,您(們)可以選擇不看,不聽,不回覆,讓帖子自然沉底
但因為你(們)的大量檢舉,剝奪了大師的發言權,也侵害了我想看大師技術文的權益
然後還跟我說什麼這是言論自由?

你(們)就直說吧,這根本不是什麼捍衛言論自由,這根本不是什麼捍衛"不想看的自由"

"你(們)只是不喜歡大師在這邊發文"
"你(們)只是不喜歡大師在這邊發文"
"你(們)只是不喜歡大師在這邊發文"

然後現在把所有支持大師的言論當成小號? 若是 IP 相同的無可厚非,瓜田李下被懷疑很正常
但把所有支持大師論點的人都當成大師的小號分身,沒有證據,僅憑著發言就認定是小號/分身,
我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

我要重申,這是個開放的論壇,只要符合版規,所有人都有發言的權利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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