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1949 wrote:有沒有板友可以出來分...(恕刪) 某店分享專業我也分享qoo大的心血連結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1&t=5941789不用我說的希望大家自己去思考
NB躬毒牲 wrote:某店分享專業我也分享qoo...(恕刪) qoo大的心血,我看了之後只能下跪,不能用言語讚嘆q大的強大,捍衛01筆電版的功臣!真佩服整天只想把筆電操到極限,為何不把自己的腦操到極限呢? 整天捧自己,開分身誇獎自己,心裡應該很空虛吧!
cheng1279 wrote:嘉義胖哥好像是賣MSI...(恕刪) 有些月半米分是理性的可以溝通讓我也覺得月半有專業是事實但剛看臉書上說自己世界第一差點笑噴看來他店裡常常聽梁靜茹的歌....若專業到世界第一怎麼各家原廠沒娉請他做國際顧問?還在這每天開帳號自問自答...?不理性的月半粉真的也很可憐扯反送中啦 扯紅衛兵 扯民進黨 扯國名黨知識貧乏亂比喻之外,無法溝通-.-
NB躬毒牲 wrote:有些月半米分是理性的...(恕刪) 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自己有房有車有錢..就是不准他人與自己意見不一的人..工作十年了還是學不會尊重人動不動就喜歡往他人身上貼標籤..一下說偶是某某人分身..一下x粉....晚點又不知又打算往偶身上貼啥標籤工作十年學會的就是詆毀他人..以用來成就自我同溫層的神理論...反正就是說因為沒跟你想法一樣...就是失敗沒法跟你一樣自嗨.. 電腦真有本領的就自己改裝..拆了就別整天怪東怪西的...就是不怪自己..反正對你們這些有錢的人....無法了解窮人的悲哀...一付高高在上的天國人之姿 鄙視他人...是沒想過這裡有多少工作十幾二十年以上..還在努力買廁所的人...------------------------------------------------------------------------------------------------尊重版規--回應主題都是有法律上有行為能力..有完整主觀判斷能力的人...請買電腦想想你用來做啥..為何要改裝..為何花錢店家無論講了啥話..都是自己心甘情願把錢付給人家..自己還主動的電腦交付他人改裝..明知高風險改裝已經不是保固問題..是事實會可能影響或損害電腦的情事..出事了就怪他人未盡告知義務完全想掩蔽自己故意讓電腦處高風險狀態...正因為有你們這種愛玩又不想負責的人才讓原廠更不想為你們提供電腦保固原有的售後服務..你們這種案例就算告上法院..法院有會認定你們有過失責任
dayulin wrote: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恕刪) 店家假如沒有盡到告知風險的責任則筆電被改壞了店家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我坦白說啦我檢舉業配店家好幾年了改液金會喪失保固這件事我還是第一次聽他自己提起這叫有善盡告知責任嗎?呵呵從另一個角度思考Q大也整理那麼多件的消費爭議你全部推給消費者的錯我覺得也是很厲害
dayulin wrote: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恕刪) 噗噗~邏輯大耀進!我在01有說我在台北哪地段買房?哪邊po我開什麼車?前文我跟你道歉你覺得我不尊重你?接受道歉讓你覺得受到侮辱了...神邏輯 我認輸了 哈哈哈哈我沒強迫你認同我囉!我只是想跟你說我文書筆電從來沒高溫遊戲我有Xbox one 跟PS4不需要改機,也不需要改保固什麼的我照樣依原廠規則走
dayulin wrote:怎樣都好過你這種炫耀...(恕刪) 那請問一下,嘉義鴻極電腦(嘉義胖哥),未經小狄爾大大本人同意,私自將S/N序號PO在個人FB臉書粉絲頁,那這樣小狄爾大大,可不可以也告上法院吖,簡直是無稽之談嗎?看那位嘉義胖哥,一副好像很我行我素的很跩的表情,看了就很想揍他。
統一回覆一下某些幫大溼說話,又堅持自己不是小號被抹黑的人。1.大濕已知已被被PTT/Mobile01/巴哈封鎖過數個帳號,並且被公認假開箱實則宣傳自家散熱的商業文。=>這個都有歷史紀錄,在我的連結內也有歷史紀錄可以佐證。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1&t=59417892.分身/小號不限於同一人持有之帳號,只要是針對宣傳該店家的商業文都可視為小號/分身代言。=>你對一個被公認商業文店家護航,比較主要的論壇版規也都有限制商業文,就類似幫詐騙集團護航,理所應當會被視為同夥,你說大濕不是商業文但歷史都有佐證,而你的帳號為何主要回文紀錄都是在護航大溼,也提不出證據,今天不管你是大溼的親友或員工,甚至付錢給隔壁家老王來護航都視作分身。對於某些說什麼只要是護航大溼言論都被視為小號,像是共產黨沒言論自由,你可以回去讀公民與道德,"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自由",今天大溼搞商業文,言論上就違反他人不想看的自由,經眾人理性勸說仍自我感覺良好,才會成為全民公敵。然後護航的人再來說護航沒有言論自由,這不是自打嘴巴?
qoopkcs2000 wrote:統一回覆一下某些幫大...(恕刪) 沒想到會在筆電版跟人論自由....,先聲明一下,因為 qoopkcs2000大 的發言踩到了我認知的紅線,所以這篇回覆口氣會比較重,多有冒犯還請海涵。若是不認同我觀點的人也歡迎留言討論。"所謂自由,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自由""我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然後在這裡看到的是什麼?大量檢舉剝奪了一個人發言的權利後還沾沾自喜地談論言論自由? 認為自己的言論自由得到保障?這是在開什麼玩笑?我就直接問了: "大師的發言哪裡侵害到了你(們)的自由?"論壇是個開放空間,只要遵守版規,每個人都可以發言。不管是正面反面,所有人都有發言及閱聽的自由qoopkcs2000大 您說了: "今天大溼搞商業文,言論上就違反他人不想看的自由"那我"想看的自由"呢? 我的想看權益被侵害了誰要賠我?試問: 今天你家第四台有你不喜歡看的節目,您是打電話去電視公司檢舉讓那個節目下架嗎?相信您頂多就是選擇"不看它"對於大師的發文,您(們)可以選擇不看,不聽,不回覆,讓帖子自然沉底但因為你(們)的大量檢舉,剝奪了大師的發言權,也侵害了我想看大師技術文的權益然後還跟我說什麼這是言論自由?你(們)就直說吧,這根本不是什麼捍衛言論自由,這根本不是什麼捍衛"不想看的自由""你(們)只是不喜歡大師在這邊發文""你(們)只是不喜歡大師在這邊發文""你(們)只是不喜歡大師在這邊發文"然後現在把所有支持大師的言論當成小號? 若是 IP 相同的無可厚非,瓜田李下被懷疑很正常但把所有支持大師論點的人都當成大師的小號分身,沒有證據,僅憑著發言就認定是小號/分身,我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我要重申,這是個開放的論壇,只要符合版規,所有人都有發言的權利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