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燦坤的人員打電話來通知我,根據Toshiba的業務的說法,要換機器不是他能決定的,他已上呈經理(連換機都沒權利決定,這算什麼業務
),但結果如何,還沒有一定的定數,但Toshiba的業務說,可以的話,他們願意折1500,我拿那台有亮點的機子回家,我聽了覺得很不可思議,我花了8萬多塊,買了一個有瑕疵品的東西回去,這說得通嗎??Toshiba的業務是說根據Toshiba的原則,一點亮點不算是有瑕疵(??),如果我拿機子回去之後,才發現有亮點,那我摸摸鼻子沒話說,但我連拿回家都還沒有,驗機時就發現了亮點,我沒有權利要求換一台新的嗎??我花8萬多塊買到有亮點的機子,算我倒楣,運氣不好,剛好拿到有亮點的機子???說實在的,Toahiba方面的說法,讓我很不能釋懷,一個大廠在它們機子出現問題時,卻推說一點亮點不算是有瑕疵,我不能做更換
,唉~~我是愈想愈氣,上來發發牢騷,也想問問,這樣的情況,我沒有權利要求換一台新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