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NY1121 wrote:所謂的機王,就和檳榔...(恕刪) 所以我才說以這個討論串來說大家的40D都是比爛的偏偏就只有我的是沒問題的大家都是不好的40D,而我又買到沒問題的40D所厶在這討論串,我就用"我的40D"是機王來稱呼
FUJEN1121,我現在有些問題在叢消基會回來之後。第一我想確定舉證的方式,舉證內容依照您法律的專業,線資訊不對稱的狀況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做一個證據。收到留言討論一下喔fujen1221 wrote:VANNY1121前...(恕刪)
你誤會啦~~出名只是玩笑用語別太在意fujen1221 wrote:VANNY1121前...(恕刪) 現在是舉證的問題,舉證的類型、舉證的效力是否連署有同樣狀況同樣機型的作對比會有效還是要送去科學實驗室去做,這中間要有法律效力來執行佳能內部的資訊才可以驗證,消基會那邊的狀況是蠻消極的,只能用協調的方式不知你有何看法
VANNY1121 wrote:你誤會啦~~出名只是...(恕刪) 你想自行舉證?請問你誰有能力驗證CANON的相機有瑕疵?我想國內沒有!自行舉證這條路不通,不過為啥要自行舉證?還有你的相機不是已經修好?那更無從證明不是嗎?
說說我的理解總之廠商如果要標榜快門經過十萬次的考驗那快門就算沒有10萬次也起碼要經得起五六萬次的使用不然像之前人說的買相機一年來只拍了幾千張但是在第366天就壞了快門組然後付錢給廠商修快門組這樣一點都不合理如果"快門組經過10萬次的考驗"只是一句口號那這樣算不算是欺騙消費者?或許廠商的保固方式可以更改例如機身一樣一年保固但是就經過"標榜10萬次"的快門組應該排除在外並另外以先達到"X萬次或X年"來作為快門保固的依據不曉得原po的意思大概是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