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搜尋』資料屬於『查詢』,僅在閱讀階段不算侵權行為但讀畢之後,如果轉化為個人知識,又有『發表』的意圖那麼應該是根據本身理解的相關知識,自己去組織文字也就是『創作』即使原理一樣、內容大同小異也不算是抄襲!如果直接複製別人文章整段落或通篇移植到自己的書中、文章、部落格....等資訊公開場合但是又沒有取得對方的授權,更沒有特別註明出處,那就已經屬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了
各位攝影大哥~所有放在網路上的個人著作都是有智慧財產的喔可以參考智慧財產局不論影像,聲音,圖畫,文字,放置網路上發表後如果沒有原作者的同意,或者聲明轉貼出處都是違反著作權法至於要不要提出告訴,都是著作者的權利。希望還能繼續看到各位攝影大哥的好文章&好作品
小杯子 wrote:那麼樓主自行出書;不...(恕刪) 這論點蠻可笑的, 什麼叫做在公開場合發文所以表示大家都可以使用...今天他發的文章不管到哪邊都還是他發的文章, 要引言舉例還是要他同意,更何況是照貼...難不成只要在網路上看到的所有圖片都可以自由取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