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一篇有關二手買賣中配件的問題…真巧我也有一則要分享

還有,上面的大大,怎不把他說:二手副廠電池不保證一定有電:這事也一並說出來呢
明顯又一例只列舉對自己有利的…
跟那個說我要求全新的副廠電池一樣…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這種話
人家都在上面說三道四了
換作是你,不更火?
這種人硬拗還不臉紅,公務員不幹也要說清楚
有本事就想辦法把我搞掉…謝謝
sniper1203 wrote:
拿我身份作文章…看出...(恕刪)


以下個人觀感:
1.拿樓主身分做文章,這個..算人身攻擊嗎?.我覺得其他人比較站得住腳耶...公務員上班時間..的確不大好吧~尤其最近因為年終獎金的事~每天新聞都在報

2.不是說其他大大不誠實,我大膽假設其他大大是比較含蓄的說法~至於我自己~我誠實的說~我懷疑~樓主說同事是為樓主打抱不平~所以發言..所以合理懷疑(對於我自己來說我覺得合理)~如果真有同事這個人..兩位應該已經口頭上聊天都有說過這件事了~但是從頭爬一次文~我會覺得這個所謂的同事似乎一開始發文的感覺讓人覺得他是毫不知道這件事內情的~直到某位大大指出IP來~

sniper1203 wrote:
還有,上面的大大,怎不把他說:二手副廠電池不保證一定有電:這事也一並說出來呢
明顯又一例只列舉對自己有利的…


因為他講的還算有道理呀,

若他說保證一定有電,結果沒電,那他說謊,

他說不保證有電,基本上沒錯呀,

何況人家原文是真有提到耶,不是您說的沒講,


sniper1203 wrote:
跟那個說我要求全新的副廠電池一樣…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這種話


此地無銀三百兩,人家也是一直說這裏沒有銀子呀,

還不是吃定人家一定會給顆新的,

這您也拿來說嘴?


sniper1203 wrote:
這種人硬拗還不臉紅,公務員不幹也要說清楚
有本事就想辦法把我搞掉…謝謝


加油!

因為那是賣方太太先在網上這麼po的,他說我要一顆新的副廠電池,還跟他們灰。
不信你可以從頭到尾看完,中間有連結,
之前的他太太po的被砍了…謝謝!!
ok!您是否要凹一棵新的電池我不管,今天若您賣20d給我,但是少了說明書,我就說要告你詐欺,我不要影印的,也不要電子檔,我就是要盧你,我就是要一本說明書,我就是要你講的配件齊全含說明書.您作何感想?要不要說usb線也不是原廠那條?也要你賠?今天賣家有誠意解決,但您得理(也不見得是理)不饒人,鬥雞心態令人感覺很像2630!既然自己知道衝動,就道歉一鞠躬!不然鄉親們打字的時間也是很寶貴的!
開板大, 你中計了, 我救不了你了, 我勸你還是別理他們吧, 他們都是倒因為果, 黑白不分的"野蠻"人罷了, 何苦跳進他們的泥沼中呢?

還有你們這些人, 看看什麼叫人身攻擊, 說別人公務員還上網聊天, 自己卻是個宅男無所事是, 連人身攻擊是什麼都不知道, 只知挑撥是非, 這種人真的是連窮苦人家都不如!



轉貼自: http://eric731.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012811

今篇想探討何謂人身攻擊。寫時事評論的,連人身攻擊是甚麼也不知道,委實太也可笑。本人不是亦不想當評論員,倒很久以前已認識何謂人身攻擊。由我定義,不如引用 WIKI 更清楚明白﹕

An ad hominem argument, also known as argumentum ad hominem (Latin: "argument to the man", "argument against the man") consists of replying to an argument or factual claim by attacking or appealing to a characteristic or belief of the person making the argument or claim, rather than by addressing the substance of the argument or producing evidence against the claim. The process of proving or disproving the claim is thereby subverted, and the argumentum ad hominem works to change the subject.

*text from http://en.wikipedia.org/wiki/Ad_hominem

人身攻擊的謬誤,通常簡稱作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此乃犯了人身攻擊謬誤。

*引用自 維基百科-人身攻擊的謬誤

換言之,人身攻擊不過是 ad hominem argument 的英文翻譯。人身攻擊不一定是「攻擊」,而是「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若然,你說你明明在「讚」我,怎麼說是人身攻擊﹖那是你本人無知,不是我的問題。這是理性討論的基本功夫,還要我花時間教你﹖

如果你在理性討論中進行人身攻擊,你連討論的基本資格也沒有。不過以卑鄙手段自以為辯勝對手,亦讓無知的人以為很有道理。不要在沾沾自喜了﹗中國人喜歡人身攻擊,想是喜歡陰謀論之故。任何人的說話、行為都像是另有他圖,對人進行人身攻擊自然變得氾濫,還以為自己的話很有理。

舉個例子,如果鷹王羊生今天在某報發表文章,盡罵色情網民無理欺負他的阿蕉小天使,她愛吃蕉又愛作偽根本好應份。網民肯定嘩然﹗多數會說羊生是她老闆,生金蛋的雞,當然要護著她啦﹗這就是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如果是理性討論,應先看羊生有何論點支持他的結論,再看看能否駁斥,而不是以羊生的身份否定他的言論。

簡單D講,你理鬼我的言論有何動機﹖我又係邊個﹖儘管我純粹為了攻擊人,或者我因此而大大獲利。發言者沒有責任及義務去澄清或交代甚麼。即使發言者心理不平衡、有邪惡動機,他的言論也可能是對的、合理的。你人身攻擊就是你低能,跟他人說話對不對沒有關係。

當今的華文網絡,盡是暴民,想難聽進耳裡。說了也是白說。關閉文章留言是對的。但是,這篇文章就送給那僅存少數,懂得明辨是非的人看。然,也有人會認為是為了攻擊某人而寫的吧。OK﹗你要低能我沒必要阻止你。
lasthero wrote:
這種人比那些窮苦人家更令人厭惡!(恕刪)


那我算宅的有點小成就了吧~以薪資報酬等等實質的現實的物質來說~我跟一些公務員朋友比起來我應該算很好吧~我覺得在現在這個環境下我很滿足了~說無所事是嘛~隨便啦~沒錯~或許我給下面的人的感覺就是那種~用嘴講比較快~好像扯太遠了

窮苦人家已經夠可憐了~不要再厭惡他們了啦~


如果這個國家的公務員在服務民眾時也有這種雖然民眾怕麻煩~公務員很爐的說~不行~不能隨便~我一定要幫你辦到好~那天下就平了~
所以願意退貨就是誠意解決,尊重我的意願嗎?
說二手副廠電池就不保證有電?…這樣的人我還要這麼配合他?還要跟他再見面?謝謝喔…我真的很不願意了
就是要把自己不誠實合理化
我為何要讓它合理化,我堅持他當初說的,一顆原廠,二顆副廠電池
難不成他給的電池沒電,也要我負責?
真正有誠意的就是很爽快的說:不好意思,拿到一顆沒電的電池,我沒注意到
而不是硬拗:二手副廠電池就不保證有電
我感覺他想為他自已不誠實脫罪!這種心態,就是我要爐他的原因…
如果他好好說真的是不小心拿錯的,我才不會為了這點小事就要他一定給我電池
就像我之前發文的,一顆原廠的我就會買了
只是看不慣想把自己不誠實合理化的態度
無心拿錯,我可以原諒,有心拿給有問題的電池,我就不退讓
然而,對方回信是:二手副廠電池就不保證有電
讓我認定,他是有心的…
就這樣,謝謝!
lasthero wrote:
開板大, 你中計了, 我救不了你了, 我勸你還是別理他們吧, 他們都是倒因為果, 黑白不分的"野蠻"人罷了, 何苦跳進他們的泥沼中呢?


不知因果的人,還好意思指摘別人倒因為果嗎?

若買家不發這文,會被人吐巢嗎?


lasthero wrote:
還有你們這些人, 看看什麼叫人身攻擊, 說別人公務員還上網聊天, 自己卻是個宅男無所事是, 連人身攻擊是什麼都不知道, 只知挑撥是非, 這種人比那些窮苦人家更令人厭惡!



您口中的宅男一詞就是人身攻擊+歧視啦,

公務員上班聊天您不吭聲,反而指摘比如失業在家的民眾打抱不平?

宅男歸宅男但對社會無害,貪心公務員為害會多烈您知道嗎?

少在那鄉愿了
簡單的感想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如果說交易過程都是郵寄那還沒話說
都面交了還在那邊雞雞歪歪
學習永無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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