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D被女朋友吵架丟到水裡半小時

絕望滴生魚片 wrote:
基本上我已經把她給休...(恕刪)


沒錯!不尊重我的相機=不尊重我
所以妳比500D都不如.....該休
一件件駭人聽聞的事件,往往要冷靜的抽絲剝繭......這時李組長站起來眉頭深鎖左思右想右,但眼神一撇還是一如返常找到關鍵案發重點,這"半小時內"為何不把落水的500D搶救當機處理,這其中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難道是事件中女友密謀趁當事人不在憤而行兇,還是這"案發30分鐘"內,更有這不可思議的隱情..............這一切的一切還需再次的追根究底...... 主播:天理循環,報應不爽;法網恢恢,疏而不露。到底是"女友"的糾纏,還是"7d"的糾結,或是550d的糾葛......歡迎收看01蜘蛛網。
lobo0809 wrote:

一件件駭人聽聞的事件,往往要冷靜的抽絲剝繭......這時李組長站起來眉頭深鎖左思右想右,但眼神一撇還是一如返常找到關鍵案發重點,這"半小時內"為何不把落水的500D搶救當機處理,這其中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難道是事件中女友密謀趁當事人不在憤而行兇,還是這"案發30分鐘"內,更有這不可思議的隱情..............這一切的一切還需再次的追根究底...... 主播:天理循環,報應不爽;法網恢恢,疏而不露。到底是"女友"的糾纏,還是"7d"的糾結,或是550d的糾葛......歡迎收看01蜘蛛網。冒汗鬱卒


你少了最最經典的「糾竟」,還有「李組長眉頭一皺」。
愛情抗生素 wrote:
泡95趴酒精是大手術...(恕刪)

酒精不會把塑膠溶掉!所以就試試吧!
至於鏡頭的部份若修不了,就把它改裝成超屌咖啡杯吧!
另外,若要告她損毀的話,建議樓主先暗地裡錄音質疑她為何把你相機泡水,取得足夠有力的證據證實真的是她幹的!
如此一來才能取得勝訴判決而得到賠償,所以,應該不須要問在哪買比較便宜這件事了!
也因為這個民事訴訟,您連分手要求都不用提了!
真所謂一兼二顧啊!!!
絕望滴生魚片 wrote:
謝謝板上的各位大大,...(恕刪)


換家吧,pentax比較符合你要求,我的k20d,在下雨時也出去照,沒事,下雪也一樣沒事,我現在換k7了,我也是在桃園買的40000 ,不知還有沒有手把,還有搖控器,兩顆原廠電池,對焦也加快了,P/C值高,反正你的鏡頭也沒有,沒有包袱了
K7 MZ-3 DA12-24 55-300, DA*55 16-50 50-135, FA31 43 77LE, DFA100WR, AF-540
吵架歸吵架,東西歸東西,那是兩回事。
只要吵架就會丟東西,這種女友或男友,切切算了。
還有會自殘,動不動就說要自殺,等等這種人,也是不要交往比較好。

以我的觀念來說的話:

樓主喜愛相機喜愛拍照,至少那是好的興趣。
只要不亂買, "自己" 能力範圍內買的起,我覺得都OK

另一種:如被包養的男人或女人就另當論了。

樓上講得好,我是買到我能接受的極限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那時還完全不會玩也沒玩過

怕完一下就不玩了,所以一開始才買500D

現在被弄壞了,不是我不想叫她賠

就是因為了解他家的經濟能力

她跟本就賠不出來,更不要叫她家賠

那是更不可能的事情

就當是分手費吧


絕望滴生魚片 wrote:
樓上講得好,我是買到...(恕刪)


看到這裡.....好累啊

早就很嚴肅地提醒過你了,還以為我再開玩笑...

不過老朋友還是老話一句

自已想清楚點.....................



下次真的換新機時再約個時間出來騎車拍照
個人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asolouis
絕望滴生魚片 wrote:
樓上講得好,我是買到...(恕刪)

先都近防潮箱一周
一周後再寫開箱文吧
以前女友也說,她自己脾氣不好,吵架會摔東西...
我說:沒關係!挑便宜的摔就好!像我也是生氣會打人,但是都儘量不打要害....
所以女友從來都沒摔過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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