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感? 喔....一點都沒有!
距離小弟上一台也是唯一擁有過的一台單眼相機已經是十五六年前的事了,當時還是學生,為了跟著同學玩相機,把父母親給的生活費全部挪用去買了一套美樂達一機二鏡(沒多久,又多一廣角鏡加閃燈,陸續又多了一些有的沒的濾鏡),然後生活「過不下去」再跟父母親請求支援,那時,才真的是有「罪惡感」!
直到數位相機開始流行,撐到三年前才買了一台O家的三百萬畫素DC當家庭用機,一切也還算OK。
前一兩個月,周遭友人開始瘋起DSLR,一個接一個買,又讓我興起買台玩玩的念頭,在01這邊逛了二個月,我直接鎖定了5D,到過彩虹、店家試把過幾台機種後,拿定主意,就請店家把機子寄來,我給自己幾個理由買5D:
1.它是公認目前業餘使用的頂級機種,買這台,省得以後想東想西的。
2.給這幾年努力工作的自己一點獎勵!
3.今年是結婚n週年,往年結婚週年慶只有老婆有紀念品,小弟只有出錢的份,今年小弟「自肥」,提案多增加老公的獎項,經送「財政部」審核通過,從老公戶頭自行提撥經費支付!
OK,機子買了,握著堅固厚實沈重的機身與鏡頭,我非常滿意,上星期日,兩個雙胞胎外甥女的滿月酒席,小弟也帶著全套傢私+碗公卯起來拍,唉呀...感覺真是棒,相片品質也很不錯(還需多加練習啦),這錢花的值得。
話說回來,機子買了就不要想東想西了,回歸到相機的「基本價值」,能把握機會多幫家庭家族留下一連串美好的回憶才是最重要的。
ps:
關於拿股市獲利來敗家這方面,小弟友人有個原則,個人覺得還不錯,就是「10:1」,獲利十萬,只能敗一萬,既能保有獲利的「滿足感」,敗個十分之一應該也不會有任何的「罪惡感」,這點提供樓主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