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tm01 wrote:
在下4/26清晨(0...(恕刪)


我賭你.....你根本沒錄到啥東西才來這邊放空包彈!

報警!

我想應該也沒警察想受理吧~

東西亂丟...搞不好是路人好心當作垃圾拿去丟掉~

還給大自然清淨的空間!!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我賭你.....你根...(恕刪)


雞哥,由你的頭像說這句話再貼切不過了
嗆聲!
怎麼變成我在嗆聲有那麼嚴重嗎?
我也沒說確定要報警吧?
本來也想說就算了
誰叫我自己沒顧好
我也說過腳架這樣放不行以後會改進

pktm01 wrote:
我是想給個機會,看能否大事化小簡單化
謝謝囉!...(恕刪)


說真的,有證據還用那種口氣,只為了大事化小,
像這種的99.9%手上一定沒有確切的證據,
所以才在這嚇唬人,想把人嚇出來而己。

最好是大事化小簡單化


要不有證據早就報警了。
對了,行車記錄器如果太鳥
警察一樣也是不會理你的啦!

pktm01 wrote:
在下4/26清晨(03:00~05:00)於金龍山觀景台遺失腳架一組,
當天人很少03:00過後剩沒幾個
我的行車紀錄器有錄到哦
還望有撿到(姑且這麼說)的同好能私訊連絡
謝了!


備份

既然有錄到就看要怎麼辦,那個人又不見得會上01
就算會上01也不一定會看到你的文章

錄到加車牌就直接請警察幫忙聯絡車主,在有證據的牆況下聯絡到車主
若是車主不理直接法律處理
這樣不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嗎?
樓主遺失這天,我剛好第一次到金龍曙光這點(跟五城是同個點沒錯吧)

我只能說在這裡遺失東西,真的不意外

晚上時分伸手不見五指,遇到濃霧配上彎曲小路頗為可怕

所以東西不見當下,真不太能找到,只能寄望白天

我是26號傍晚雨後去,晚上七點多,大濃霧能見度數公尺而已
沒錯的!我是有錄到車牌
我並不是只在CANON這邊po文
Nikon那邊也有
只是因mobile01規定不能重覆
所以被移到資源回收桶了
當然對方不一定會看到
單純想法只是想試一試
也不一定會報警
只是如此而已
沒想到竟然變成好像犯罪者是我
pktm01 wrote:
在下4/26清晨(0...(恕刪)

pktm01 wrote:
沒錯的!我是有錄到車...(恕刪)


大多都是說你無禮,沒看到有網友說你是犯罪者。

事情不是像你這樣處理的。
PO一篇像在抓賊的文章,然後說你是好意給機會.....這是在騙小孩嗎?

網友也說的沒錯,有證據就直接報警了,還等什麼?
要PO文給對方機會,文章用字遣詞就得注意,因為你並沒有將證據附上。

我有拍到哦~~~~啊是拍到阿飄逆!
重點是有沒有拍到他拿著你的腳架上車
沒有.....

下次我有遇到我一定不會拿 我直接踢下山

小明明 wrote:
重點是有沒有拍到他拿著你的腳架上車...(恕刪)

就算拍到有人拿腳架上車
也無法證明那支腳架就是發文者的
如果真是被人幹走,那人也不會笨到自投羅網拿來歸還
建議失主還是再買一支比較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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