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風不可長~國外人家這樣子是行之有年沒錯~連實體店面都可以退但是真的國外的人並不會因此就故意退貨~真的退貨商家也是不說二話馬上退款完全處自於人與人的信任樓主的計畫並不恰當,根本就是在踐踏我們人文社會長久形成的彼此信任當這社會人與人的信任都破滅了~最大傷害也是這的社會如果打從一開始還沒訂貨~就想退貨~那就不建議買了~如果真的是商品瑕疵~那可不原諒~就不要客氣的大大方方退貨用租的用借的也是不錯的方式~
如果不去討論道德層面的問題的話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就這條文是能夠像樓主說的一樣去退貨的而購物網站上自己去寫著需包裝完整反而是廠商為了保護自己利益所設下的條件如果要討論實際執行上並不建議使用這樣的方式一來這樣你所拿到的機種 你並不熟悉另外 拍婚禮照片 並非最陽春的設備就可以的自己要考量一下
今天才有空上來看看大家的回應沒想到大家都這麼有道德觀念跟正義感小弟真是慚愧啊不過倒是感到滿欣慰的要是每個人都可以有這樣的觀念那台灣還是很有希望嘛=========================另外感謝部份大大的提醒啦沒想到還可以用租的順便請問一下有沒有推薦的店面或租借過的經驗呢??
有些人喜歡抓小辨子佔小便宜 或鑽法律漏洞 遊走邊緣在國外的確很多商家在期限內可以無條件退貨可是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會故意用退貨的方式去"借用"商品...這是道德和良知問題消費者和商家該是互相信任法律有這樣制度是保障消費者權益 並不表示可以拿來作為跟廠商卡油或佔小便宜的藉口如果說大家都是這種心態 誰又能來保護商家權益?而且真有這樣做過的人應該也不會覺得這是一件很光彩的事而跳出來回答"老子就常常醬做..問我就對了.."這種心態實在不可有啊..........最可憐的就是那台相機了~~~~以為碰到一個好主人 未來會過著被好好疼愛的日子沒想到被玩完就又丟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