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反過來問 哪你的衣服 包包 鞋子 化妝品 保養品 絲襪 是不是也都不用買了
是不是也要一起存錢買房子.....等等

皮日休 wrote:
小弟是超新手今天才剛...(恕刪)


如果你賺錢能力還不錯 也許就不用太擔心
但如果你們買房子是要靠雙方一點一滴慢慢累積存款, 那你買這相機就要量力而為
小錢一直花 累積久了也是變大錢

yu_xsiang wrote:
你可以反過來問 哪...(恕刪)


這樣子問有點不好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必需品
除非他常常在買
如果只是單純為了跟流行

換做是我,我也會生氣

我身邊有很多朋友都有數位單眼

剛開始見他們入手的時候,常常看他們東拍拍西拍拍

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咦?阿你的單眼咧

『太重太麻煩了,反正今天也沒做什麼不用拍了啦』

就這樣?!幾萬元的東西?!買來沒多久就放在防潮箱裡供著

如果你真的有心要玩單眼,我是建議你好好的跟女友溝通

會有想要存結婚基金的女孩真的不多了,好好把握啊

我覺得其實她早就知道了,
只是等你自投羅網!
ASANA wrote:
你女朋友怎麼跟我老婆...一直到今天,無意中把CANON的相機廣告拿給老婆看,

誰知道相機群中,旁邊都有價錢.........

這隱瞞的價錢才「憋康」!!......
她說你再騙嘛,你再騙下去,哪天我就跟你離婚.......

只能怪自己手太賤....沒事拿報紙幹嘛。(恕刪)

皮日休 wrote:
小弟是超新手今天才剛...(恕刪)

技術多練一點把她拍得漂亮她就不會這樣說了!!

皮日休 wrote:
小弟是超新手今天才剛...(恕刪)


有些東西

真的需要嗎?

至少我是不需要

..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
.-字+字.作者: 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4月9日 上午2:18.
....江姓女子與在竹科工作的丈夫訂婚前協議,月薪須全數給她,婚後她認為丈夫違反協議訴請離婚;丈夫開庭表示,為省錢騎車上班、消夜只喝十元豆漿,結婚三年已給妻子三百多萬,法官認為妻子要求不合理,駁回離婚請求。


江女和丈夫結婚三年多,但婚後三個月就分房,一年半前分居。江女表示,依婚前協議,丈夫必須將工作所得「全數」給她,再由她給丈夫零用錢,同時還要做家事。


但丈夫婚後違約,交給她的是「用剩」的月薪,每次金額不同還常遲交,公司有分紅,他也都留在身邊;平日也不幫忙家務,只會陪她和前夫生的小孩打電動,兩人幾乎天天口角,已不存在任何的夫妻情分。


丈夫開庭時說,他月薪約六萬,扣除基本開銷、社交應酬、修車等費用,每月拿五萬給妻子,妻子仍認為不夠;他一天伙食費一百五十元,「但出去外面隨便吃都要一百元」,有時加班想喝咖啡提神都不敢。


為遵守約定,油價高漲他改騎機車上班,否則光一個月油費六千元,加上四千五百元的伙食費,一萬元就沒了;結婚至今他轉給妻子的存款、月薪和分紅有三百多萬元,去年他還買屋,準備帶妻子和孩子入住,想要挽回婚姻。


法官調查,兩人婚後第三天就因「錢」爭執,江寫信給妻子說明花費用途,妻子卻指他給錢,心不甘情不願,「我們離婚好了,省得麻煩」、「你這麼在意油錢的話,那就不要把錢轉給我,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法官認為,婚前協議目的在「維繫婚姻」,並非在維持「交易秩序」,妻子堅持依婚前協議一字一句,卻忽略婚姻本質在於互信、互諒,拒絕與丈夫溝通,也不願嘗試理解丈夫的需求和感受,駁回她的離婚訴訟。


皮日休 wrote:
小弟是超新手今天才剛...(恕刪)


生米已經煮成熟飯了,買了就狂拍吧!

我相信結婚基金不會因為這一台小小的單眼給破壞了,

畢竟結婚基金都是十幾萬上百萬起跳。
樓主除非你發誓今天起退出01

不然你早晚會想換全幅機

鏡頭早晚你會換L鏡

老在這混的結果就是看到毒照讓你毒到死

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當年我買50 1.8我也覺得用這顆就很棒了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手上變成35L

買的時後我也覺得KIT夠用了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KIT又變成了17-55

後來覺得拍風景17mm不夠廣

不知道為什麼手上又多了10-22

現在想拍一些生態,又再想買隻百微好了.....

那個人過來打消我買百微的念頭阿



台北/ Steve Lee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