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現在還沒收到Canon電話
可能是我登錄消保會申訴件新北市政府發文要求Canon在5/16前要與我聯繫妥善處理
被Canon點名貼標籤了
話說今天已經5/14了,我還沒接到電話
5/16一過我就會再申訴
這次消保官就會出面要求Canon和我一起開協調會
基本上我不會同意在無任何保證與附加條件下讓Canon拆機
如果有進到再申訴及協調會階段,我大概列舉了幾個問題要求Canon說明
1.既然承認是瑕疵,為何不個別通知而要公布序號,嚴重影響購買者權益(瑕疵車召回也不會公布引擎號碼)
2.既然承認是瑕疵,為何市面通路販售的機子不回收,是藐視消費者嗎?
3.召回拆機補強,Canon能給我們什麼保證嗎?(不會入塵、拆後保證不會有任何問題影響)
4.在這次整個事件中,所有風險都是消費者承擔(拆機、損壞及不預期的風險),Canon並沒有承擔任何的風險,整個態度就是惡劣與藐視
我承認,這樣的瑕疵對於99.9%的環境沒有太大影響
但是,我們能姑息Canon這樣的行為嗎?
雖然我是死忠的C家用戶
但也不能容許Canon用這樣的態度對待消費者
有朋友問我,後續我打算怎麼處理。
我說,既然決定申訴消保會就不會退縮了
不管結果怎麼樣我都要搞到Canon官方出面和我談
同時我也很期望有買機子的大大,有登錄消保會申訴件的大大
請堅持下去
湯姆克魯杰 wrote:
哈哈哈我到現在還沒收...(恕刪)
加油!
但說真的,相機廠商態度強硬不是沒有理由!
[注意]SONY官方必須關切的鏡頭脫膠或發霉問題,您不可不知!!
這些買5D3用戶,換系統有那麼簡單嗎?
一來原本機種在官方公佈序號之後草木皆兵,有那麼多人來接這一票二手5D3與鏡頭?
跳N,NIKON缺貨嚴重,有錢買不到!
跳S,SONY下世代A99系列還沒發表,要去買二手A900 850嗎?
跳P,可以接受APS機身系統,應該不需要特別去買FF機?
以法律方向。
1.測光規格是有工作範圍,但沒有說測光系統準確度範圍,就像對焦有對焦工作範圍,但不會說對焦準確度多少,這些廠商在標示規格早就下好後路。
2.D5000召回換零件後,又通知我要拿新機跟我換手上的D5000(已取得新機),之前NIKON招回是有一些是整個換新機,大部分是都是拆機更換零件;之前1D3等旗鑑機招回也都是免費維修但不賠償,或著換機,這個成本差異應該蠻大!
在MOBILE01相機中以消保官 連署各種狀況出現率不小,但還未見過逆轉,頂多是原本要付費維修變成免費。
以上不是叫用戶或消費者乖乖不出聲,而是大前提背景就是這樣,有反應還是會對後面機種設計產生相當影響力。
diffusionless wrote:
加油!但說真的,相機...(恕刪)
感謝大大的支持
我能同意其實廠商都很聰明
在很多地方已經先埋了伏筆
但這次的重點是
Canon已承認是瑕疵
既然承認瑕疵,就不該所有風險都是由消費者承擔
因為瑕疵並不是消費者造成的
既然承認是瑕疵,放任瑕疵品繼續在通路販售就不會有法律問題嗎?
我雖非法律人,但我認為Canon這種行為可能有背信的可能,並且違反公交法
我並非不能接受拆機
而是Canon公布序號(就如前篇所言,瑕疵車輛召回維修也不會公布瑕疵車輛的引擎號碼)
放任瑕疵品繼續在通路販售
廠商方面不承擔設計瑕疵的風險
只要拆機就會有風險
車輛召回維修也是會延長保固或是特定部品的保固
Canon不該什麼都沒有
這樣不是讓消費者承擔所有瑕疵與拆機風險嗎?
湯姆克魯杰 wrote:
感謝大大的支持我能同...(恕刪)
canon從來沒有說過這是瑕疵,說瑕疵豈不是自打嘴巴!
汽車會招回大都是安全性會死人得問題,這種頂多是車上gps導航系統帶您多繞一圈。
測光系統本來就是只是曝光值導引參考。
可以參考致: Canon數位單眼相機 EOS 5D Mark III的使用者
現象
在極其昏暗的環境下*,如果亮起液晶體顯示幕燈時,顯示的曝光值可能會改變。 然而,當安裝鏡頭拍攝時,曝光值的變化不會顯著影響拍攝效果。
* 一些昏暗環境的例子如下所示:
1. 當機身安裝上機身蓋時
2. 當鏡頭安裝上鏡頭蓋時
涉及的產品
Canon數位單眼相機 EOS 5D Mark III
*機身序號的第六個數字是 1 或 2 的產品會受到影響。
例如, “xxxxx1xxxxxx” 或 “xxxxx2xxxxxx” ([x] 代表任何數字。)
使用者支援
當安裝鏡頭拍攝時,這種現象不會顯著影響拍攝效果。 然而,我們也會於2012年5月10日開始為有需要的顧客提供服務,以解決此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