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借個板面分享一個古時候跟彩虹交手的經驗。
話說1994年第三季買了這輩子第二台SLR Canon EOS5,他擁有優秀的機身加上瞳孔追焦的能力,當時真的為之神魂顛倒。年終趁著假期帶著全家老小去花蓮走走,享受天倫以外也想要好好拍些照片。
故事就從出發的當天說起,拍了第一捲的第九張,主轉盤就崩牙了

,沒法開機也沒法做任何的調整。算算連同之前拍的快門數應該不超過100張,比起我的第一台SLR Canon A1服役超過十年沒有維修的紀錄實在覺得不可思議,但是苦無備用機的情況下那三天的花蓮行就只留下了九張的回憶。回到台北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彩虹報到,中午時間接待的是個妹妹,有點愛理不理的。
我:我要維修(同時拿出相機與保單)。
彩虹妹妹(以下簡稱妹):有什麼問題嗎?
我:主轉盤崩牙了,請師傅維修前先把我的底片拿出來,或者借我個暗袋我現在拿出來,裡面的照片很重要,請務必轉達。
妹:師傅在休息,我沒有暗袋借你,我會記錄下來。
我:要多久才會好,怎麼這麼不耐用。
妹:大概要一個月喔,你的機型比較特別,零件要從日本調貨。
我:太誇張了吧!!這是幾乎全新的機種阿,醬子保固就過一個月了!!
妹:你要問公司喔!我沒辦法回答你。維修費超過一千元會事先通知你。

我:什麼?保內為什麼要錢?
妹:保單上有規定阿,只保固不會動的零件。
我:我的確看到有這樣的規定,但是你可以告訴我彩虹保固我的相機哪些部份呢?請正面表列,在我看來這台相機只有閃光燈熱靴不會動。
妹:我…我…你等我一下(打電話求救)…先生我搞錯了你的轉盤的確是保固的範圍。
我:(打贏第一戰)很好,修好盡快通知我。

回到家越想越不對勁,發揮QA的精神趕緊上網查Canon網站,要知道那個年代網站的資訊不很發達,也沒有孤狗大仙找不到客訴窗口,好不容易找到了Canon的業務部門,趕緊用我的破英文寫了封信,大意是說很驕傲成為Canon的使用者…..重要的旅行遇到相機失靈…..非常遺憾……要求:
1. 盡速安全取出底片;
2. 盡速修好我的相機;
3. 否則我會跟消費者團體投訴。
最後信尾留下了我的機身號碼(我是那種會去註冊的人),故意不留電話跟地址,半信半疑的寄出email後想說應該沒用吧!但是至少心裡舒坦點。
沒想到第二天奇蹟發生了
一大早就接到自稱彩虹客服經理的電話,以下簡稱經理。
經理:請問是何先生嗎?
我:是阿。
經理:我是彩虹的客服經理,請問你有相機在我們這裡修理嗎?
我:是阿,我昨天送去的你不知道嗎?
經理:嗯嗯……有什麼事情不好溝通要通知我們日本總部勒?
我:你明白就好,我要說的都說了。
經理:所以你的要求就只是盡快修好?
我:還要安全取出我的底片!
經理:這很簡單!
我:要多久?我不能忍受一個月。
經理:…..三天。
OS:你欠扁阿!!!(沒有罵出來,第二步勝利)

約莫過了半小時,又接到電話,這次是那個妹妹。
妹:請問是何先生?
我:是阿。
妹:你的相機修好了,可以來拿。
OS:真的很欠扁A!!!(沒有罵出來,第三步勝利)

我以為這樣已經很幸運了,能在刁鑽有名的彩虹手下得到快速的維修,那曉得厲害的還在後面。
當晚收到新加坡Canon的email,信中告知日本收到客訴後透過機身號碼知道像機在台灣,因此責成新加坡(最近新加坡很紅A)分公司要求台灣彩虹總代理立即處理(終於知道為什麼這麼快了),聽說已經處理完畢,希望我能原諒代理商的無理與怠慢。(服務業是這樣做的知道嗎?)
隔天早上更大的驚喜,我進公司收到日本Canon的回信(可惜沒有將信件印出來保存),信中彷彿可以看到日本鬼子跪下來的畫面,不斷的說蘇咪媽散,實在令我好氣又好笑。好氣的是這樣一個小問題人家都當作大問題來處理,而台灣的彩虹難怪多年來只能當代理商;好笑的是所有的怨氣都在一瞬間化為烏有,真的是爽暴了,開開心心繼續對著Canon出走小朋友。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台灣的服務業要加加油!
危機處理的好有的時候也是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