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IO S/Z系列的使用者 過度曝光、橫條紋及顏色異常問題(S600 S500 S770 S880 Z500...)

dean526 wrote:
有啊,我已經跟消保官...(恕刪)


那天卡西歐的客服聯絡我
請我參加8/30的鑑定會
但是我有事,而且表現出一副不想參加的態度
(其實我是想參加在台中辦)

客服小姐一直想說服我參加台北場
而且也說出可以補助大眾交通工具的費用
我問道是否也含高鑞
得到的答覆是可以

我想你可以和那位客服再聯絡
或許是他沒有提吧
各位,
我也是被告知八月三十號星期六在台北市有鑑定會,
原本小姐請我參加八月二十四號的,但我認為週末人會比較多人參加,
所以就問有沒有別天.

小姐說消保官知道每一場鑑定會時間,所以會不會有消保官不能確定,
我上週也收到了類似存証信函的副本,
消保官已通知卡西歐妥善處理,
所以打來客氣地要命,
我問哪一場人最多,
居然回答我[最近人比較少了.....]
整天辦鑑定會原來是卡西歐的特色.....

請各位有去的朋友們,留下車票根,他們說會補助交通費,
但未說明是不是全額,陪去的親友車馬費有沒有補助我忘了問哩....


大家加油!!!

到時見!!!!
sevenchi wrote:
那天卡西歐的客服聯絡...(恕刪)


早知道我就參加台中或高雄場

還沒坐過高鐵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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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家的心情都一樣!
看完了全部的文章後,覺得因為有這些大大我們
才有好不容易的機會!
我也是在前天出遊的第一天就發生這樣的問題!
以為只是普通的鏡頭出了問題!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問一下!各位大大~
我己經有到線上申訴了,請問那大概需要多久消保官才會受理呢?
我有打去客服專線了,她也把我的資料留下,說要安排時間
請問我還什麼該作的??

麻煩各位大大有清楚的,可以為我解答嗎?
謝謝~~
kikiwaoo wrote:
從老王大大開板到現在已經一年了...(恕刪)

哇...真的耶,開版真的剛好滿一年了耶,今天是第二年的第一天,卻不見此版往下沈,可見人數還是一直在增加,唉~
真是 過生日了 哈哈 老王 你的版 週歲了 要 請蛋糕喔
是啊!一轉眼一年囉!!卡西歐 實在是............... 都已經這麼多消費者反應,,,,
有許多的人去參加鑑定會,得不到滿意的答案,
那是否可以再次集結對消保官那再次申訴,內容是對鑑定會上的內容不滿,

哈相信有此例開出,以後就好玩了,kikiwaoo大大,了解我說的嗎?
國父11次才成功,想想看,第幾次可以成功?

我是這麼想的啦,
kim16c63 wrote:
有許多的人去參加鑑定...(恕刪)


kim16c63大大說的就是我

我相機壞掉的第一步就是先報名參加鑑定會.並沒有跟消保官投訴.因為我相信卡西歐這樣的大公司.應該會有很好的處理.我也想說只要修好我的相機.我並不想計較時間精神的損失.畢竟得饒人處且饒人

可是參加鑑定會的過程真的讓我抓狂.他們的目的.他們的態度.他們講的話.真的讓我氣到難以置信.氣到說不出話來.

所以隔天我就立刻跟消保官申訴了.沒想到2周後他們的回函.更是讓我整個傻眼.沒想到他們居然敢這樣說.我還必須冷靜個好幾天.我才能心平氣和的做第2次申訴.

我已經決定了.他們願意修就修.不願意修.我就會不斷的依法申訴.依照相關法令與法規.持續爭取消費者應有的權益到底.甚至提告也是可以.

下文是我第2次跟消保官申訴的內容.大家可以藉此稍微想像鑑定會他們對我做了什麼.而當初他們的回函又是回了些什麼.才會讓我想要跟這樣的公司周旋到底:



本人於97年8月1日申訴台灣卡西歐股份有限公司乙案,已於是月15日接獲該公司回函說明,然該公司回函內容甚為偏頗不當,明顯有扭曲事實,推卸責任之嫌,現條列該公司回復不實處,並說明如下:

其不當說明一:
本人係申訴本人所有之卡西歐公司”生產”製造之數位相機可能因其設計或品質瑕疵而導致故障,本人係申訴製造商,與平行輸入與否並無任何關聯,該公司之說明似企圖轉移焦點,模糊事實

其不當說明二:
該公司人員指相機外殼有不平整處,推測係外力所致,也為本人簽名確認…….等等,上述該公司之說明,皆為斷章取義,扭曲當日事實真相,
實情為該相機外殼微小之不平整,係新品購入時即有,因無損於功能,而且也不甚明顯(附件一),故本人基於善意之同理心,減少企業經營損耗,便未退還,此點本人也於該公司鑑定會時說明
況且如為外力所致,相機外殼也應有刮傷碰撞之痕跡,然本人之相機並無任何損傷(附件二.三),
且本人當日簽名,係同意該相機有卡西歐公司生產時組裝不當所造成的外殼些微不平整,且本人也不欲追究,既從未發生外力損傷,本人又何來同意該公司所言外力所致之情事?
然該公司為了卸責,竟然膽敢張冠李戴,刻意扭曲本人原本意思,無視於當天本人所言,堂堂國際性公司之從業人員,為推卸其責任,居然膽敢至如此荒唐之地步,該行為實在甚為可惡

其不當說明三:
本人專程去參與該公司舉辦之鑑定會,當然係欲維修故障相機,怎可能拒絕現場拆解,如不拆解,又該如何維修?
本人乃是不同意該公司無法恢復原狀之說詞,如拆解維修後不能回復基本原狀及正常使用功能,怎能稱做維修?因此本人懷疑其欲破壞,實亦合情合理,
然該公司因此便說本人不同意現場拆解,仍是斷章取義,刻意扭曲本人意思,模糊焦點,推卸責任

基於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章.第一節.第七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本人自始自終,即為要求該公司修復該公司生產.但發生不符合合理期待故障之相機,從不要求賠償,不要求退還,也不要求換新,然該公司無所不用其極的將故障的責任,維修不成的責任,刻意用斷章取義的手法,卸責至本人身上,懇請消保官能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要求台灣卡西歐股份有限公司妥善處理此事件,而非讓該公司不斷玩弄文字遊戲,不斷處心積慮卸責欺瞞處於弱勢的消費者,企圖逃避本身該負之責任,卻一直浪費有司與眾人的時間精力與資源,此行為對其公司與品牌形象也毫無益處,謝謝
祝安





由於他們的行為太誇張.我只好據理力爭到底.就請大家看看事件後續發展.看看卡西歐公司會用什麼心態來處理這件事情.
kim16c63 wrote:
有許多的人去參加鑑定...(恕刪)


再上一次蘋果不知道效果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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