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way wrote:3.1700處置費,這部份的確有爭議,不管當初pchome送測也好,送修也好,只要有費用產生,都應該先行詢問消費者支付意願,只要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下額外產生出來的費用,都應該由pchome自行吸收才是。換言之,樓主沒說好,這條錢是不能強收的。至於後續協調部分仍可再協商...(恕刪) 您好像搞錯了是刮傷處置費不是檢測費
billmills2001 wrote:澳客何需立場?他的目...(恕刪) 請注意您的言詞,勿涉人身攻擊,且我不是沒有給P家臺階下,我有給選項的,只是p家超過30小時不跟我回應,最後一通客服電話是昨天下午兩點多,目前我回文時間已經是六點多了~小弟雖然不才但起碼也算個職業網路賣家,賣東西賣十幾年了,真正的奧客你見過幾個??(用什麼立場去講他人澳客?)謝謝指教~
來這邊請教就有禮貌一點事情不是單方面你認為怎樣就怎樣的既然刮傷是羅生門,也沒能證明送回時是完整的 不是嗎?而那兩點業者也認為是合理範圍如今你還想爭什麼呢?花更多的錢把1700的氣討回來?PS:不聽版友的意見還想討筆戰..何必呢
majors wrote:請注意您的言詞,勿涉人身攻擊,且我不是沒有給P家臺階下,我有給選項的,只是p家超過30小時不跟我回應,最後一通客服電話是昨天下午兩點多,目前我回文時間已經是六點多了~小弟雖然不才但起碼也算個職業網路賣家,賣東西賣十幾年了,真正的奧客你見過幾個??(用什麼立場去講他人澳客?)謝謝指教~ 你似乎忘記你怎麼批評不支持你的人了,往前幾樓翻一下吧…再來光你用聳動標題(更遑論那些精彩的內文了)就再再顯示是這是澳客的作為,陳述事實而已,不好意思。
CTfrank wrote:您好像搞錯了是刮傷處置費不是檢測費 的確的確,小弟誤解,這應該算是整新費才對,講其他的名字實在容易被誤導整新費的話,只要是pchome判定人為,不管是不是七天鑑賞期內退貨都需支付就像一些其他網購商會有貼膠帶等等的措施,並不是說真的寄來你玩七天不爽就可以丟回去所以現在都改成七天猶豫期了.....至於lcd刮傷問題,樓主如果不能舉證lcd從自己這裡出去是沒刮痕的,就沒有立場了就算是貨運問題,pchome也沒有責任,因為樓主該找的是負責的貨運公司運送不當,而不是pchome雖然很現實啦,不過這就是網購的風險,有時候就是會碰到這樣的事情
看半天..重點因該是刮傷吧?我想不管是誰都看得出來PCHOME是因為刮傷要扣款.我想你也知道原因在哪.因該不至於笨到看不出來..那為何第一篇文沒講到..如果你一開始就強調刮傷不是你刮到的..它莫名其妙出現.你確定你沒弄到~~叭拉叭拉等等等..為什麼你一開始不講???如果講了.當然不會被圍剿.我想你因該可以成功取暖..討論的重點就會如你所願.消費者是不是該舉證.pchome是不是不合理叭拉叭拉的~~.但是你一開始拼老命強調亮點暗點的.刮傷部分輕輕代過.一整個想模糊焦點的感覺.當然會被批到死.會有這種結果.剛好而已.因為一開始的心態就很可議了...
majors wrote:請注意您的言詞,勿涉人身攻擊,且我不是沒有給P家臺階下,我有給選項的,只是p家超過30小時不跟我回應 樓主希望PChome給你的回應是甚麼呢????1, 接受退貨??==>如果刮傷是事實, 那怎麼退呢??2, 不需付款??==>擺明這1700是面板處理費, 只要不退貨自然就不會發生不是??個人覺得反映問題要就事論事, 尤其是這種公開論壇, 樓主如果真的想力爭到底, 簡單啊, 看是跟水果日報還是東森記者連繫不就得了??基本上如果廠商站不住腳, 不用等見報自然就有人乖乖的幫你換貨了~~可是樓主卻不是這麼作, 先是用聳動的標題, 然後再跟回應者筆戰, 說真的, 01確實是反映客訴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好地方, 但這類標題用多了, 真的會讓看的人麻痺, 想支持的人無力, 最後還是廠商得利, 因為01這類文的公信力不如以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