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eme pig wrote:拍下了陌生人,又把他(恕刪) 不瞞你說,在捷運也拍,商場也拍,機場也拍,而且我超笨..拿一台超級顯眼相機跟鏡頭面對人群拍攝..請問你想表達什麼?你好,依據什麼認定我是違法呢?你好,我拍陌生人幾百張幾千張,都放在個人網站。你好,我有使用商業行為?還是偷拍?猥褻?你好,正義的使者出現了。難怪某些攝影風氣,偏差的觀感想法造成其他人的連動。請你全部看完每個回覆再來留言刷完存在感 慢走 謝謝送你一張鏡中認真的駕駛大哥PS.你買到不降價的EOS R了嗎?
extreme pig wrote:我只是奉勸大家不要這(恕刪) 所以你想表示什麼?我想你也是要爭是是非?其實跟你一樣的人多很多,我不感到意外你可發一篇文章更快不是?在這邊求表現效益很低的!攝影這樣的舉動沒做虧心事 何必怕跟擔心?我說過,只要當事人不管當面拍照或者後續在我個人部落格,要求檢視我都會大方給對方看我所有的照片,如果對方要收藏也好要我刪除也好,我都會尊重對方。成年人做什麼事情,也有經過大腦思考在做出來,謝謝你的關心指教,我虛心接受不過這裡是給喜歡街拍陌生人的朋友,一起分享,並不是見不得人偷雞摸狗的事情很怕羊駝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