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s wrote:
請教您為什麼主觀認定是我刮的??你何以肯定?
您怎麼沒想過運送過程也可能造成那細小的紋路??
您有沒有看照片?那紋路並不大 基本上我退貨之前我也沒去注意這麼細小關鍵好嗎?
通通把責任歸咎在消費者身上也是該有的處理態度?
其實您不用太生氣,這次的事件能令您下次小心一點就值得那二仟元。
試想,如果告訴您是五仟或其它問題而無法退貨,那樣不是更令人更生氣?而我相信那刮痕不是您造成的。沒有貼保護貼,沾上比較大的灰塵時,在任何過程中都有可能會造成傷痕,片面指向買家個人覺得也過於嚴苛!
其實,買來一切細節都要小心是買家應該有的態度。在您退回去之前您沒有注意到也沒有將細部都自行拍照存證,在無法證明那刮痕不是您照成的情況下,可能真的只好認了?
提到拍照存證,在另買s95結果送s90的那一篇還蠻多人支持的(包括我)。別忘了,這個社會是個互相猜疑的。自保才是生存的法則。
不過有個小建議,您可訴求該相機未貼有保護貼紙(正常來說都會貼),況且無法證明是您所造成的。您退貨時未註記有小刮傷並不代表是您造成,或原來就沒有小刮傷。應可以採信您也沒有注意到這麼細節的部份... 建議您再協調,不要讓他們再送回來,因為您另一台已經過七天了。
最後,信者恆信;不信者... 也請千萬不要惡意攻擊別人。我真的相信,有一天那些只會看笑話的人一定會遇到慘事。
只有一次讓我比較有意見,那次買的是SANYO CG10 數位攝影機。
因為之前有買過CA65,覺得不錯用,所以看到這台還滿便宜的,6990就給它買了。
買回來之後,帶出去試用了一次,發現效能不好,拍出來的品質也不佳,所以就在七天鑑賞期之內辦理退貨。
結果問題就來了,PCHome客服回覆廠商說有刮傷,還有電池沒有包裝盒,所以刮傷部份要收我2200(他們說要把殼換新),電池沒有包裝盒,要收我150。
我看了差點暈倒...直覺是水貨商想要報高價讓我取消退貨。
我就跟客服回說這樣的報價我無法接受,要他去跟廠商說。
在等客服回覆期間,我也有想過,如果廠商堅持,那我就要求他們把換下來的殼寄給我,因為這是我的錢換的。
這時也才驚覺原來退貨如果有問題時,消費者是多麼無力的一方,也促使我在後來的購物如果有退貨時,都會仔細的檢查,必要時也要照相存證。
後來客服的回覆,說他們跟廠商願意吸收部份費用,只收我1800。
雖然還是覺得無法接受,但是我覺得是廠商的問題,所以也無奈的賠錢了事了。
在最後一次跟客服通話時,我本來有要求他跟廠商要回我賠錢換下來的殼,
只是聽她的口氣好像有點為難,所以就算了,當作學個經驗吧...
只是我有把這個水貨商的名字記下來了,當成拒絕往來戶。
將來如果買到的商品是他們代理的,寄來後就給它照相存證後再直接退回...
網購業者為了避免出貨後發生爭議,所以業者多會聲明在出貨過程有完整錄影,至少在封箱當時都是有全程錄影,所以消費者在取貨當下,第一就是要檢查包裝箱的外觀與封條是否正常,如果消費者認為有問題時這時消費者可以選擇拒收或是收貨後立即通知業者,這是第一道管控機制。
其次網購業者出貨同時也會提供出貨清單明細,請消費者原則上在前面第一道程序沒有問題進而開箱取貨時,務必逐一清點包括數量與品質是否均屬正常,同時業者也會聲明如果消費者遇有數量或品質不符時,應立即通知業者,這是第二道管控機制。
簡單來說,這兩道管控機制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業者欲藉此證明自己出貨是有符合訂單的內容而已。
而業者會願意大費周章這麼做當然是事出必有因的(要是都不會有事的話~誰願意多花成本去做這件事!)!簡單講就是怕碰到澳客收了東西還擺爛裝瞎,所以萬一真遇到時,業者這時他就可以主張他有依約履行出貨的義務,同時他可以提出封箱時的全程錄影以為證據,以追究澳客的法律責任。
那回過來說退貨時的狀況:
業者若要主張物品已經發生毀損,而且這個毀損是可歸責於消費者的原因所致,那同樣他就必須拿出證據來證明這件事。理由跟以上相同~那就是『自己要主張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時,原則上就必須對此負舉證責任』。
而實際上的作法其實也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既然業者出貨時可以全程錄影,那業者在收貨開箱當然也是可以全程錄影,這當然也要包括檢查物品的數量與品質是否有誤!如有業者當場發現有任何問題就應該紀錄與存證,以便嗣後據以為證向退貨的消費者究責。
看到樓主對於刮痕的責任無法釐清,這只能說開發中國家的消費者的權益(或是水準)就是還無法與已開發國家的水準相比,甚至是長時期地被惡意忽略(或是被惡意濫用)!
個人的結論簡單講:如果業者無法舉證證明是消費者弄的刮傷,那這類的官司消費者是不會輸的!
至於消費者收貨開箱時要不要全程錄影~那就看個人能力啦!一般而言業主是不會對於不特定的消費者全面性的刻意去衝康~那他生意大概也就到此為止~也說不定就還是有這種狀況~就是業者要落跑之前幹的最後一筆買賣~這種例子也不是沒聽過!消費者只要做到開箱檢查與通知的程序~一般而言業者是不會苛責的。
另外即使消費者在通知業者要退貨後把自己封箱過程全程錄影,哪也不一定沒有問題!譬如封箱之後還是可以再開過重封,時間跟空間的經過都有發生問題的可能。但真正重點都不在這段,此時的重點應該在於業者收到退貨時開箱檢查的過程有沒有確實進行與完整存證,如果他有,這就可以回到上面所提到的~誰要主張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時~原則上他就要負舉證責任。如果業者沒有~而且他又送來送去鑑定檢修有的沒的~誰知道關鍵的刮傷勢什麼時候造成的~有人可以保證不是業者員工自己弄到的嗎?
此外這其間或有是因快遞公司而發生問題的可能性,那問題當然會更為複雜姑且就暫時忽略不論勒。
以上拉裡拉雜~就請樓主參考參考囉!
navy1017 wrote:
其實您不用太生氣,這...(恕刪)
其實您不用太生氣,這次的事件能令您下次小心一點就值得那二仟元。
試想,如果告訴您是五仟或其它問題而無法退貨,那樣不是更令人更生氣?而我相信那刮痕不是您造成的。沒有貼保護貼,沾上比較大的灰塵時,在任何過程中都有可能會造成傷痕,片面指向買家個人覺得也過於嚴苛!
其實,買來一切細節都要小心是買家應該有的態度。在您退回去之前您沒有注意到也沒有將細部都自行拍照存證,在無法證明那刮痕不是您照成的情況下,可能真的只好認了?
提到拍照存證,在另買s95結果送s90的那一篇還蠻多人支持的(包括我)。別忘了,這個社會是個互相猜疑的。自保才是生存的法則。
不過有個小建議,您可訴求該相機未貼有保護貼紙(正常來說都會貼),況且無法證明是您所造成的。您退貨時未註記有小刮傷並不代表是您造成,或原來就沒有小刮傷。
關於保護貼這點我覺得更好笑!!兩台相機到貨的時候箱是24h購物的白色外箱大家一定都買過,裡面放的則是相機彩盒,還有配件,當然相機彩盒並沒有密封,這點大家可以下定看看,他基本上也是很有可能是上一手退下的機子沒錯,原廠彩盒盒裝沒有貼封條,然後我買的兩台相機也都沒有基本的液晶螢幕保護貼!這點我曾跟pchome提出質疑!客服回答我的答案說沒有貼是正常的哦,其他品牌也這樣!關於這點我沒什麼買過其他相機我不予置評,但是如果以後相機廠商都不貼,每次一丁點刮傷細痕都要求處理費!試問?誰敢買東西!!!
應可以採信您也沒有注意到這麼細節的部份... 建議您再協調,不要讓他們再送回來,因為您另一台已經過七天了。
I'm maj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