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upsboy wrote:
我覺得有一些點要搞清楚
1.創意, 情境, 人物街拍 , 不等於惡意偷拍 , 拍醜 , 狗仔 , 偷窺
大大您說得都非常好阿,十分同意
有人能拍出人道關懷、拍出趣味、或者留下記憶都是很美好
其實能拍不能拍界線不用這麼清楚阿,抱著尊重就一切OK
這是大家都認同的,有差異的是尊重要怎麼表現吧,所以可以討論
說罪惡,太沈重,不用污名化成這樣...
tkupsboy wrote:
有些人的罪惡甚至出了名變大師呢~呵~
這不是太常見了嗎?
網路就是這樣,只要相挺的人數夠多就會覺得自己是對的
不認同這件事情的人會被這群支持者怎麼描述?很有趣
KM (D7D + 24-105 F3.5-4.5) + Sigma(30F1.4 + 70F2.8 Macro + 28-200F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