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o726 wrote:如果潮流所趨,
單反跟微單的APS-C機身各別出還可以顧及到雙方的使用者
但一旦選邊站(微單)了
那重視手感又需要那1.5x or 1.6x的使用者就等於被捨棄了
那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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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當年手機在一片追逐輕薄短小的潮流中,
2007年1月9日由賈伯斯發表又大又重的 iPHONE 時,
全世界都嚇了一跳

我也不信邪的繼續買輕薄短小的 V3(老花眼需要字幕較大)
結果,
現在我想買最簡單功能的小型手機(例如我用的 V3)還很不容易哩

PS:
用了將近八年的 V3 終於壽終正寢了


原廠鋰電池還有4天的待機電量,
真是異數

去手機店問,
是還有一兩款類似大小的手機,
老闆很親切的提醒:不要奢望有 V3 的耐用程度


之後還需要一台高解析的D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