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ryJazz wrote:6/19,在台南市安...(恕刪) 建議先到警局報案,等到超過法定的6個月期限未有人來領取,東西就是你的了~!就算有人來領,也可以要求該價值物民法所規定的30%酬庸占為己有反之,如果未報案而構成侵占罪,可是公訴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