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mM wrote:女友坐車時剛好有用數位相機拍到有拍到坐他隔壁那位女生的照片(紅框部分)有晃到 所以臉看不清楚...而女友掉的相機包也有用紅框圈起來...(恕刪) 怎麼那麼剛好?不過沒憑沒據人家是可以反過來告妳的喔...最好有錄影畫面吧!!!!!!!
應該是要去報警說不定物品已經交給警察局或車站你這樣在論壇上面求助也沒有用又不一定大家都會使用論壇即便有人看到你的東西被拿走,也不會特地上論壇找你(因為沒有人知道你會出現在這)應該要去警察局備案留資料,找到東西才有辦法連絡妳吧!如果掉了東西很擔心賠錢,應該採取積極一點的做法如果只是在各大論壇發發文,等消息這種消極的做法很難找回失物的。祝你找回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