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D700+35/1.4G在計程車上


wonly wrote:
樓主告對方侵佔沒什麼...(恕刪)


問題是要如何證明對方就是那個計程車司機!!??


即使找到了那個司機,也沒辦法證明東西就是他拿的,連是不是掉在他的車上都必須要舉證,除非是調監視器畫面看到他拿"相機"下車,只拿"包包"還不算喔
希望你能夠找回來
poki670707 wrote:
今日1/22凌晨2點...(恕刪)
有必要出手這麼狠嗎?

一下就說人家侵占

我要是送還後發現被安了這個罪名 一定非常的難過
樓主自己不小心留下相機, 反而呱呱叫要告司機大哥侵占,
好心人越來越少就是因為樓主這種人, 自己的錯卻把原因賴在別人身上.

祝你好運了. 10多萬, 做好心理準備吧.
別人的東西掉了本來就該物歸原主@@~


就算自己再怎麼不小心弄丟的東西


撿到的人也不能就這樣認為是自己的吧?????


難怪之前法律系某學生撿到錢的事情會越演越烈


各位大大可不可以站在失主的立場想想呢????


每個人都會有不小心的時候~


每個人都會有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


可不可以別選在這時候落井下石~~~~


大家多點同理心~~~~多點熱心~~~~


這樣不是會更好嗎@@~~~~
看樣子樓主有巴庫喔
我手機丟掉去報案要求以侵佔辦理
調杯都想搓成遺失了
還要找督察才成案
有手機序號跟門號的手機都如此

沒辦法確認主人身份的照相機可以用侵佔報案成功
如果沒有巴庫的話可以請樓主分享一下怎麼跟調杯溝通的嗎?
我怕萬一有用上的一天
在此先謝謝樓主
追了兩公里,看大大的體力不錯但是運氣很差
兩公里竟然遇不到一個紅燈

告侵佔的對象是司機嗎?
那如果是被下一個客人撿走,那司機真的就雖爆了


就因為樓主這樣的行為 以後我撿到物品 若不是錢的話 管他是不是高價物品 一律都用垃圾袋裝起來丟垃圾車處理 以免其他人被害到...
Nikon D90(MB-D80) + 17-55 + 28-70 + N35.2 + N50.4 + SB-800(SD-8A) + T124
其實包包我背著

相機也一起背著 沒收到包包裡

在下車付錢時放在椅子上

付了錢 背上包包就下車了

車子開了約100公尺左右才開始追.....

想想才發現應該相機背帶鬆脫了

才會以為跟包包還一起背著



另外報案時有出示機身編號跟鏡頭編號

所以是可證明物品所有權的

假設司機大哥將物品主動歸還

或送至警局.警廣

則侵占罪將不會成立

除非轉賣或佔為己用



我不是無良的人

一時情急

也沒想那麼多

如果有處理不當的地方

感謝大家指教.....


去附近的店家調錄影器,看能否查到車號或車行標誌,打給所屬的車行~打警網看看,我之前也是掉在計程車上,剛好在拍婚禮~坐的計計程車上面~還好飯店好心調錄影,也看不清車號,只知所屬車行,打給警網,還好計程車司機好心幫我拿回來,得以繼續拍攝,好險~
http://www.flickr.com/photos/wind-t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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