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chen57 wrote:基本上不論事實為何,摔別人的東西就是不對,任何人都沒權利這麼做(包括妻子,但老媽出錢除外),這是人格的問題,甚至如大大你說的,把人家寶貝喀喳的,基本上都是犯罪,如果我女兒也這麼做,那是我教育失敗,我這老爸要負最大責任,報復可以很多種,但犯毀損罪跟傷害罪的,縱使男的有再多不對,都於法不容,大大你認同嗎 就道理講大大你說的是沒錯啦!但中國人的社會裡多數的順序是情理法,古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有些事情是過的了情理二關再講法吧!呵呵~在香港搞不好苦主還覺得這算是輕的了,錢可以解決的事情都不是大事。
ludwig0201 wrote:兇手看來是用鐵鎚類硬物直接往鏡頭敲......手法之殘堪稱泯滅人性... 呵呵~我倒覺得是鏡頭被大力的一個一個丟了出去,你看最後一張相片,連鏡頭鏡身本身都有撞擊的痕跡,這樣的話就不是只有鏡頭二端的鏡片破損,鏡身裡面的鏡片可能也沒了...
就上頭兩位大大(Jones95.Chen & Difusionless<-小弟沒生氣啦)回我的內容來說,我也很清楚華人社會很講究情→理→法,但這也是我感嘆的地方,尤其在台灣的社會,就是太過講"情",導致法不成法,公權力不彰,惡性循環下倒楣還是老百姓自己,不過這是題外話,就此打住就版主的文章看來,也許是男的做了啥對不起女方的大事,不過嚴官府出能賊啦,這麼搞只會讓事情更惡化,吃虧的還是女的,因為看來男的應該口袋不淺,這下有得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