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出面了(新增後續,落幕)


這次的事件最後"A大"最怕的還是在於"鄉民"的言詞吧!!

一個"T大"發文的時候人還有一點理性..

當另一位"U大"出現的時候..大家就像發了狂似的..

公幹職業為師的"A大"

"A大"退款後..以不收機明志..來證明自己的菜鳥

事發展至今..換出言不遜的"T大"被廣大的"鄉民"公幹!!




買賣二手商品本來自己就得做好功課以及承擔風險.
我自己賣設備的時候就懶得這種麻煩事.
之前賣17-55的時候, 買家問我說為什麼我的定價算是高的.
我跟他講得很簡單, 我對鏡頭的狀態很有信心. 不過如果他當
場可以指出什麼瑕疵, 甚至只是塗裝的一般磨損, 那我歡迎他議價.
大家都阿沙力一點, 事情往往很單純.
個人是對於吵得大聲就有糖吃的態度很不以為然就是.
Nikon D700 | 105 f/2.8G VR | 24-70 f/2.8G | 70-200 f/2.8G VR II | 50mm f/1.8D |
小弟看完兩邊的討論串
有兩個想法
1. 是態度
勇於面對事件的態度, 一位是面對事件的蔡老師, 一位是"處變不驚"的楊先生
2. 是處事
交易當中的對錯, 沒有人看到, 不便於討論, 但是蔡老師"退錢"明志, 楊先生卻"吃乾抹淨"

光是這兩點, 就夠讓大家看清楚一些事了

另外, 蔡老師算的18000是沒錯的
10000的機器, 付出10000, 機器在手,
到今日, 還是付出10000, 機器已經不在手(賣給楊先生8000, 但是8000又退回去了),
所以提列機器的損失後, 就變成
10000加上機器(就以8000來算),所以是18000元

原賣家 已經有這種誠意~ 買家真是............... 應該說 每個人修行的程度不同

以後要賣機或是買機,應有所警惕~~

測機後 若無保固 3~7天 之後 不予退還

測機後 若有保固 自行處理 不予退還

想當初 我賣東西 還預先錄影存證~~ 就是怕澳客~ 畢竟每個人的"點"不同
板主趕快出來把這類文章都收掉吧,我快吐了。
austi wrote:
另外, 蔡老師算的18000是沒錯的
10000的機器, 付出10000, 機器在手,
到今日, 還是付出10000, 機器已經不在手(賣給楊先生8000, 但是8000又退回去了),
所以提列機器的損失後, 就變成
10000加上機器(就以8000來算),所以是18000元...(恕刪)


..........


花了10000買機器

賣出得到8000 退回8000 (你可以把他想成自行遺失之類的)

等於是花了10000甚麼都沒買到

不是花了18000甚麼都沒買到




v38902104 wrote:
快門5000多真的不...(恕刪)


不是有軟體可以看出機子的快門數嗎?
moryu wrote:
板主趕快出來把這類文章都收掉吧,我快吐了。...(恕刪)


到現在還是沒有提到有意願要還機,所以道歉的效力大打折扣!

想到人家退錢還有臉收著機子不還!我也快吐了!

等著看相機修好會跑哪去 ...........
ncume wrote:
不是花了18000甚麼都沒買到....(恕刪)

如果把機器當成遺失的話
那倒是花了10000元, 什麼都沒有買到
但是我是以蔡老師的角度出發,
用很簡單很簡單很基本很基本的會計算法, 將相機提列損失
(很簡單很基本的這形容詞的意思是, 用提列損失的方式...沒有其他含義, 請勿見怪)
所以得出18000元

不過, 小弟想蔡老師所說的18000元
也不過只是一種自嘲的方式..

倒是另一篇"誠心道歉"的文..值得大家關心

至於本文該不該刪, 小弟心想, 網管有網管的角度
小弟倒是不便做任何評論
但是如果這篇討論串繼續存在,
倒是可以讓更多的鄉民網友們看清楚很多事

小弟淺見..
抱歉跑來這邊吐一下.......

因為剛剛看完道歉文了....

機子....看來是沒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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