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出面了(新增後續,落幕)

九份老街 wrote:
A.蔡老師買入相機1...(恕刪)


+1
蔡老師實際損失就是 10000,不是18000
相當於蔡老師花10000買了D50,送給楊大攝影師

這10000
買到的是隱形的D50
也買到了第二生命
更買到了人性
感謝這10000元帶來的教育意義
rjchardljn wrote:
1.A先生購入中古D...(恕刪)


xd 是1萬 我算數真差...
又要馬兒跑 又要馬兒不吃草
再次轉貼單眼三十六計之偷天換日!!!

自己的相機壞掉...就...
1.先在網拍找同款無盒單的相機
2.不管多遠一定要面交順便知道對方身份以便日後作業
3.驗貨驗很久+喇滴賽套對方說出職業+住哪+平時會上哪些網站...
4.帶回家後過兩天故意說面交的那隻壞掉(其實是自己的壞掉了)
5.在網路上po文裝委屈
6.YA~錢退回來又有正常的相機好用~
看完了
好沉重的FU= =


開學週比較忙
居然還被節外生枝
我只能說辛苦了...
arisaka wrote:
+1
蔡老師實際損失就是 10000,不是18000
相當於蔡老師花10000買了D50,送給楊大攝影師
...(恕刪)


損失10000沒錯
原本花10000買來
再賣出得到8000..........但是後來又退回8000 = 得到是0元
而相機也沒了 = 原本花的10000沒了
怎麼會是損失一萬元呢
本來他相機買10000認賠8000賣出
這兩千元的價差,本來就在他賣相機時就決定認賠的
跟這事件有甚麼關係呢,這事件總損失應該只有8000元吧
就是本來可以賣8000元的相機變成送人了(收的錢退了)
各位數學家別算了
發揮鄉民力量幫討相機回來才是重點
您說是吧^_^
我不懂攝影,本來也不想在這發文的(看得火都冒出來了),但
是希望楊大師把相機還給蔡老師(我認為蔡老師才是受害者)

PS:剛剛看了文章突然有個想法,假如哪一天你去買了一台中
古車,然後開了回去,過了幾天後,發現車子有問題了,你再去跟
中古車行說,這車子什麼地方壞了,修理費要均攤,稍微有點知識
的01友們,各位認為合理嗎?什麼叫做銀貨兩訖呢?以上...
網路中流浪的無聊人士
整件事的過程中不論買方 賣方有何錯誤或誤會,
既然賣方已退還了楊先生8仟元,楊先生就應該把D50還給賣方才對,
就算賣方不要,楊先生留著D50就是不對!

但我還是要說,這D50事件,樓主是損失1萬元,而非1萬8仟元,
這部份的文字,樓主也應該更正才是.
CloudJ wrote:
怎麼會是損失一萬元呢...(恕刪)



嚴格講損失的應該是1w+一台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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