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營養 wrote:我有看耶錄音這個我就...(恕刪) 那就應該知道我並不認為這樣算是妨害秘密了~任何事要無限上綱的話,我看所有可以錄音錄影的東西全都要列管了光想手機要列管大概就會死人了~哈當然如果你要偷錄音,然後把人家的話亂貼亂散撥或是剪輯後污篾別人,如~"幹什麼你不回你娘家住?"這句話去湊成三個字說是他講的,安捏就該死了~呵呵還是老話一句,該做的不要少做,不該做的別做,別出了事才來這邊哭~
總是會遇到那種想買新品的人跟人家競標二手貨,感覺上就是來鬧的,那種人其實可以不必管它,大家偶而都會買賣二手貨,一般來說雙方都是非常高興的賣(沒需要了)與買(有需要),感覺不是很好嗎?這一小撮來鬧的,也許需要建立一個資料庫列入觀察名單或請他們去買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