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門數太多,不能退貨(已更新第一頁第一篇 ...)

如果可以退得成,是不是我以後就不需要買相機了,反正出去玩,買台 D3 + 24-70mm AFS 2.8 + SB900 掃射個兩百張再拿去退,隨時都有新機可玩。

畢竟這不是商品設計瑕疵或損壞,店家總要生活,養家糊口,用過的機器想當新品賣給誰? 當中古機,差價誰來負擔? 如果有人佛心來的,願意開個相機店,新品相機供大家拿回家拍個 200 張再無條件退回,麻煩記得告訴我一下。

個人認為,200 張真得太超過了,勸您適可而止,想鑽條文漏洞退貨不免有失厚道。

將這台機器到網拍上賣掉,負擔一點小損失,下次購買前才會三思。
coalex wrote:
回11 樓大大真的不...(恕刪)

老實說…我實在不覺的這樣算是合理的
機子沒問題
功能也符合需求
只是發現更好的機子後
現金價在資訊展買了一台??
所以想利用七天的鑑賞期把之前網路買的退了
= =如果版大自己是開店的,遇到這種客人會怎麼想?

我印象中
消保法規定的是商品未被買家"使用"狀態下才有保障
也就是所謂購買猶豫期
如果消費者拆封使用的話
商家是可以拒絕退貨的
噹哥
要是我買來的新機就快門數200不用多說,馬上退貨
將心比心吧!誰願意買過別人用過的
網購上手機就有明文規定不能插sim卡,單眼個人是不清楚
白色燈塔 wrote:
如果可以退得成,是不...(恕刪)


我前前同事就做過這種事啊
話說T1剛出來時
他去訂了一台
趕在去日本前一天拿到相機
去了一趟北海道五日遊
在倒數第二天去了一個山上看瀑布(叫什麼我忘了)
零下廿五度的氣溫他的T1當場開不了機
被我們笑了一頓後
回台灣剛好趕上第七天就以這個理由把它退了
其實整路都是OK的
就在山上零下廿五度罷工而已
當時我有帶行動儲存碟
他256M的記憶卡印象中一天至少來存兩次以上
五天下來一定超過1000張以上
回來還不是退成了
我也不會接受這樣的機子與行為
應該是要本身有暇疵這樣才能退貨比較合理
不然這樣信用卡額度夠高就買d3~1dsIII~5DII~D700
一堆鏡皇~一堆機子來PK
開完箱~每台都拿出去玩一玩~爽一爽
再留那台最爽的下來
其他機子再以不合自己所需所以要退貨
結果下一位收到時發現機子鏡頭是別人用過的再退
等到不會檢查的新手傻傻的接收就好嗎

然後新手再發一篇
怎麼我的新機子新鏡頭有灰塵~有毛屑~有指紋
像XXX這樣大的公司品管怎麼這麼差
這樣對每個人都不好

這樣跟買了新手機新電腦發現裡面有照片文件有什麼兩樣
大家都希望花了同樣的錢
買到的是真正全新的呀

我也常常沒看過實物就在網路購物過
DSLR~四五台DC~兩三隻手機~筆電~其他3C產品都買過
但通常我都有做過功課
所以不致於因為不喜歡就退貨
我的第一台DSLR在四年前買時也沒看過沒摸過實機就直接下單
第二台雖然去實店買~也沒摸過就直接付現了
因為知道需求在哪~~
介紹給朋友的DSLR也沒退貨過~大家也都知道需求在哪
都很符合自己~玩的很開心

D40應該還沒買前就會常聽到人說是入門機
且機身很小比較不適合手比較大的一部份男生拿
覺得被退掉的D40很可憐
收到這台D40的人更可憐

美國那邊的無條件退貨機制好像也漸漸被搞壞已經在慢慢改了
國內網購如果也這樣太浪費應該會越來越難退貨了
到頭來受害的也只是廣大的消費者
看到一堆人都只在講"規定規定"

"七天鑑賞期"

實在有點納悶

人性的厚道都到哪去了??

是沒錯啦

規定當然不可能一個字一個字界定出所有的灰色地帶

因為基本上這種遊戲規則是相信人性是良善的

如果純粹是因為自己反悔而要拿這種規定來"玩"的話

我個人是覺得說不太過去

至少就我自己來說

我會自己上網拍賣掉了事

人阿

還是厚道點

如果你做生意你會希望客戶都因為"反悔"來跟你玩退貨規則嗎??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大大 你嘛幫幫忙 給人家拿出去拍一天 還要退貨??
???突然想到,這個問題怎麼放在nikon版
不是應該在綜合討論版才對嗎??
如果退成了,接下應該就會看到這樣的發文...

我買的數位單眼,一打開就有200多的快門數,我應該要退貨嗎?

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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