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D700+35/1.4G在計程車上

不就是一台車一個司機嗎
不像火車出入的人那麼多就很難找
現在到處都是監視設備
要不查查那是什麼車行計程車?
司機應該不難找到
他如果不懂..應該也沒興趣侵占吧...

poki670707 wrote:
今日1/22凌晨2點...(恕刪)


唉唷~怎麼先告狀????

請問有影片或人證來證明你的東西真的放在車子上?????????

我想是你自己忘記帶上車吧!!想順便找替死鬼來賠喔????????

真是的!情況都不清楚就要告告告,告免錢的喔!!

要是我是運將看到這篇後我也不想還~哼!要還也絕對要求3成~哈哈哈

自己不小心還要怪人家!
浪漫,緩慢,過生活
狄拉克 wrote:
被控告的人不一定都會...(恕刪)



嗯!會暴走!
查了一下,侵佔罪是公訴罪,要上法庭的!
要是一不小心說錯話被判刑,留下案底,可是會毀了一生!




狄拉克 wrote:
被控告的人不一定都會...(恕刪)

那難道還要自己先挨家挨戶先去找...找到了再問妳有要還嗎?
你不還我要告你侵占了喔?
是這樣嗎?

況且...現在也沒有證據說計程車司機有要還阿...
是不能告嗎?
就算是不起訴處分...也只有檢察官才會有他的資料...
也不會對他的未來有什麼影響...
D700 很貴 也很重

若跟一個司機的人格比

顯然比人格重了一些


能體諒失主遺失的心情

相機遺失在後座就認定是司機拿的

若不是 福報怎會來?


找東西靠智慧...

一位汽車被偷的人

第一時間

並不是去報案

為什麼?

打電話去各大無線電車行,廣播尋車(失主願包X萬紅包)

北市萬輛無線大街小巷人肉搜尋...機會是不是比第一時間去報案多


相機遺失

報案,警廣,網路...你都做了

司機對相機可能都不懂

運用網拍的機會雖有確不高

若不缺錢可能就自用

倘若缺錢販賣

探聽一下

殺肉市場(賊仔市),

去逛逛

(用底層的行為模式去思考這件事)


不用一下子就搭這硬(侵占)

萬一司機找到,你如何舉證是他拿的而不是乘客拿的

舉證之敗訴之


多用正面去思考

紅包準備好.....

讓幫住你找回的人(可能來自網路或其它線索)

感謝他們的幫忙.....


祝你早日找回


我有疑問,請問警察告知以侵佔辦理,
那受理的那位警察,在考績上會不會有影響?

richard7083 wrote:
那難道還要自己先挨家...(恕刪)

遺失了東西,當然要設法去找回來,對方不還,就是侵占囉。沒有證據說司機要還,所以可以先告?那去銀行領錢的人,可以先告周遭民眾意圖行搶,因為也沒有證據說他們不是搶匪啊?等到他們確實沒搶之後再撤銷告訴?
動不動就興訟告人侵占
你憑甚麼啊
書念得比人多些嗎?

開車時常常聽警廣
有太多的優良駕駛
撿到東西犧牲自己開車賺錢的時間
送到警廣招領
你只不過掉了東西
還沒搞清楚就要告司機侵占?

那我不小心掉一條青箭口香糖
口袋掉一塊銅板出來
原子筆,手帕衛生紙都可以告司機侵占
運匠大哥還要賺錢討生活嘛?
光上警局做筆錄出庭就好了

現在的社會是怎樣啦?

真的很有爭議,要如何才能証明相機包裡面真的有你講的那一些設備,你也可以說包包裡有現金,珠寶,....等等價值超過百萬的商品,如果到時候司機這樣子講那你要怎麼解釋

狄拉克 wrote:
以下為假想情況:要是司機將失物送至警局,乘客前去領取,清點後說道:不對喔,還有一台D3X呢?以及24MM 1.4呢?怎麼連小黑六也不見了?你拿去哪了?
...(恕刪)


警察不是笨蛋, 你要去認領, 他一定會先叫你說遺失了那些東西;瞎搿只會換來「不好意思喔, 這不是你掉的東西;請再回去等通知....」你是失主會這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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