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知道全名的學妹也出現了~
看了幾天, 我的理解:
1.) 想要便宜買二手貨
2.) 以自身專業測試商品
3.) 買回後發現有問題
4.) 後悔自身專業沒發現並想退貨
5.) 後續一堆動作.....
先不論兩造之處理方式與態度,
如果你想要買二手貨,
一但銀貨兩訖本來就認定成交,
買公司貨才有7天鑑賞期,
但也只是換全新商品給你,
我不覺得彩虹會退錢給你(just for example),
何況是已驗貨一小時的二手商品,
網路交易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一不滿意就用這樣的方式與言語來處理,
真的是無法讓人理解的認知,
最後,
真的一點都感覺不到這篇文有任何道歉之意,
如果01版主有看到,
希望可以把標題改掉,
因為標題與內文完全不合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