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揪團外拍妹也算是三人以上囉
也要申請集會遊行法
一起出遊也要申請集會遊行法
去排隊買小吃也要申請

原來這樣就要申請阿 真有你的
http://blog.yam.com/gcc0317
gcc0317 wrote:
所以揪團外拍妹也算是...(恕刪)




不論你拍什麼,本來也是要尊重別人,盡量不要妨礙到旁人
的確是要管的是人
很多外拍團時外拍時也是盡量找較空曠和較不會影響他人的地點拍

但很可惜的是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有公民意識時
除了警告不理外,搞不好還請民代出來關說,投訴現場執法人員
而執法人員若沒處理好又會被民眾没訴執行力不彰
他們處理的方式的確不好,但也只是不得已而已
只希望那些現場在拍的人也看到這篇
好好想一下自己的行為是否對他人造成困擾


wongkain2001 wrote:

不論你拍什麼,本來也是要尊重別人,盡量不要妨礙到旁人
的確是要管的是人
很多外拍團時外拍時也是盡量找較空曠和較不會影響他人的地點拍

但很可惜的是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有公民意識時
除了警告不理外,搞不好還請民代出來關說,投訴現場執法人員
而執法人員若沒處理好又會被民眾没訴執行力不彰
他們處理的方式的確不好,但也只是不得已而已
只希望那些現場在拍的人也看到這篇
好好想一下自己的行為是否對他人造成困擾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

不只拍鳥...街拍.外拍.旅拍....單車
哪一個圈子沒有"特異獨行"的人士?

大家就消消火吧...
gcc0317 wrote:
所以揪團外拍妹也算是...(恕刪)

第二條(集會與遊行之意義)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
要砲人也得看清楚法條啊
如果佔據到"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當然要申請
不然其他用路人的權利怎麼辦?
dreamcloud wrote:
要砲人也得看清楚法條啊
如果佔據到"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當然要申請
不然其他用路人的權利怎麼辦?

所以在公權力不彰的台灣,"自私"的人最大,講話大聲的人最大!
jacky3346 wrote:
(使用D90拍攝所以...(恕刪)

哇~好壯觀的畫面阿!
不是你可以成為甚麼,而是你想要成為甚麼 。
w00000 wrote:
所以在公權力不彰的台...(恕刪)


順便在加有名的人,還有會狡辯的人最大
police wrote:
嚴重妨礙了民眾行的權力,經勸導無效,只好鳴警笛將鳥驚走,全部帶回依法函送處理。...(恕刪)


支持這樣的執法
小弟也拍鳥
卻也被拍鳥人噓過

話說一個假日,人滿為患的大安公園,來了過路鶇
到處都是人的公園裡,靠近花市這角落,人聲吵雜,
有賣藝的歌聲,有指揮交通的逼逼聲,有農產品特賣的叫賣聲………
突然一個半圓形的炮陣吸引我的目光

難得假日懶得出門,家裡小孩又關不住,只得就近走走
帶得三歲小孩來到砲陣後,仔細一瞧,小孩在一片灰黑的背景中辨識出「鳥」
高興得大喊:我看到了!!!
結果,前面一個阿伯馬上轉頭,臭臉叫我們安靜點!
幹!你是什麼東西!
老子劈頭就譙回去~~~
有種叫「歌聲」、「逼逼聲」、「叫賣聲」………都住口
yilieye wrote:
小弟也拍鳥卻也被拍鳥...(恕刪)


殊不知現在只要拿著單眼就可以橫著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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