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這一次意外的受害者↓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最重創的是 VR18-200mm,看來只能躺在太平間了...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D90只是極輕微的皮肉傷,不用住院就可繼續幹活...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再來就是這支BENRO碳纖腳架,也是當場節肢,不知還能不能救得活繼續服役.....





話說難得有時間一家人來個花蓮三天兩夜之旅
雖然天氣不佳,但玩得還算儘興
小弟雖有買了24-70mm,但帶著兩個小孩親子出遊還是以輕便為主要考量
這次花蓮之旅只帶了D90 18-200VR 50/1.4 S10-20mm SB800
整個過程80%幾乎都只用D90+18-200VR在拍
就在第三天最後一天接近中午時來到兆豐農場的門口,
天空籠罩著大片的烏雲,眼看就有一場豪雨要來,
最後還是決定不要進去了,想說在門口拍幾張照片就要回台北了
由於是平日再加上天氣不好,這一天兆豐農場很冷清
大大的停車場加上我們只有兩部車子
我們在門口停留了約半小時,也大概不到三四部車子經過,整個就是空曠、冷清...

既然難得到此一遊,兆豐農場的門口還滿漂亮的說,那就拍張全家福留念吧...
於是架起腳架扣上D90+18-200VR設定遙控模式開始在門口外馬路中取景~
就定位,全家五口三大二小正在對著鏡頭微笑,此時我的腳架是架在空曠馬路中央的雙黃線上
就在這個時候,一輛車子時速不快(約四到五十吧)緩緩的從我們右側開過來
其實我們根本完全沒有覺得要去理會他的必要,因為完全沒有去阻礙到他的行駛~
等發現事情不妙時悲慘已經發生了,我們一家五口就眼睜睜看著車子從腳架正中間衝了過去~
先是撞到腳架,彈起來相機再撞到車子擋風玻璃上~然後腳架含相機整個飛了起來(約有兩三公尺高吧),
砰的一聲~最後重摔在五六公尺以外的柏油路上(先著地點應該就是鏡頭的保護鏡框)
我當場整個傻眼,此時車子停了下來,我就衝過去理論一番~
「怎麼搞的,開車都不用看路的喔,那麼大的馬路你偏偏就要從正中間給我撞上來,
我五六萬的相機全毀了,你現在打算怎麼辦......」

此時他老兄沒有下車,他一手還拿著手機一手指著他的擋風玻璃的裂痕說~
「那我的擋風玻璃怎麼辦,你腳架放在路中間是你的不對呀......」
你是閉著眼睛在開車的喔,那麼明顯難道你沒看到嗎,你就這樣給我大大方方的撞過去...」
「啊我剛剛在講電話沒有去注意看...」
「開車可以講電話嗎?撞到人你怎麼辦...」
就這樣爭執了兩三分鐘,我的聲音氣勢略大他一點,
但如果真的要打起來我的勝算應該不大(我170體重不到60,他雖沒下車,但看起來滿高壯的,應該有七八十以上)
後來我就拿起手機跟他說我要找警察來,拿起手機我就聽到他的油門聲~
我說~你現在想幹嘛?車牌我記起來了喔,最後他還是加快油門走掉了~
其實當時我攔阻他的意願也不大了,他的車牌我雖有記起來,但我知道已經於事無補了......
畢竟腳架放在馬路上也有我的不對,就算警察來了也不見得對我有利~
就只能自認倒楣寞寞的在馬路上收拾殘骸~
腳架斷掉一節、先落地的鏡頭慘不忍睹、還好D90機身看起來幾乎完好~
換一顆鏡頭測試一下機身的連拍、錄影、內閃都能正常使用,
後來回程的路上還拍了四五百張照片都無異狀,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這應該是重摔的著地點,可見當時碰撞的力道,竟然只有破掉MARVMI的保護鏡~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有沒有人能告訴我BENRO的腳架可以拿去那更換一節嗎?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我的VR18-200mm車禍殘骸



jason8200 wrote:

此時我的腳架是架在空曠馬路中央的雙黃線上

畢竟腳架放在馬路上也有我的不對,就算警察來了也不見得對我有利~
就只能自認倒楣漠漠的在馬路上收拾殘骸~

(恕刪)


找警察來根本就對樓主不利吧

不管有沒有車經過(不管經過的車駕駛有沒有在講電話)

都不應該把相機放在雙黃線上

樓主算是自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
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那不是白,那是過曝XD
節哀
畢竟是放在馬路上,只能自認倒楣

駕駛人開車有時不一定都在看路,說不定是故意的
因為我有一次,手機掉在馬路,他老兄騎機車有看到
但還是給我輾過去,最後我把他扯下機車,只差沒拿安全帽k他



先為你默哀3秒鐘 1 2 3~

來來來,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jason8200 wrote:
這是這一次意外的受害...(恕刪)

你有錯,你不該放在馬路上
連警察放在馬路上的測速照相機被撞壞都無話可說了,更何況是小市民
不過D90沒壞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

我跟樓主用一樣的碳腳,聽說超容易斷的,不過沒修過,也想知道能否修好
持續關注中...
正所謂 財去人安樂

人沒事才是最不幸中的大幸!!!
怎麼看 都是把腳架放在路中間的錯吧

你有記車號,報警請法院裁決看看
不妥, 我覺得反而會被裁定要賠該車主的擋風玻璃, 再多吃一張單
樂觀點, 就當做升級的機會吧...18-200二代~Gitzo~
台灣驗車法規全世界最無理
jason8200 wrote:
這是這一次意外的受害...(恕刪)


Benro 腳架 中國品牌..有代理的電話唷

TaiWan Distrib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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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 : +886-2-23700773
Address : 3F-2,NO.55,Luoyang St,Taipei,Taiwan,R,O,C

胜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該是

勝興科技

台中市西區台中港路一段133號9F之7號
在這個摩門特~~~~~
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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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樓主入手18-200 VR II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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