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週還是沒什麼頭緒
逛逛Mobile找找靈感
直到
瀏覽到這篇我的照片上了Nikon 2011月曆

於是乎
封面的圖案就確定了
只是
"翻拍"下來之後
使用在我的作業上
會不會侵權呢?

還是下方要加上攝影師的名字Photo by hiroshi chang
表示尊重呢?

作品當然沒有商業用途
但有可能推甄要用...
最後真想加上文章末的這句:
希望不管是喜歡攝影或是其他的愛好,都能在自己的專長上把自己熱愛的這片土地給推出去。
鄉親阿!這都是愛呆丸啦! 這份榮耀是屬於全部台灣人共同的。
最後容我再說一句, [台灣~好美]
感動捏

台灣攝影紀念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