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大已經選擇放棄帳號了.
我想這對O記版友不但是一個損失,對01而言又何嘗不是?!!
當我知道O大被停權是因為擁有分身時,我真的是嚇了一跳.
網路普及不過短短十幾年時間,有幸的,小弟剛好來得及參與其中.
所以,小弟後來加入任何論壇,基本上都不看版規的.
原因嘛,當了十幾年網民了,大多數論壇的版規,其實都大同小異,
小弟也不太可能去犯.
不過,這次真的是嚇到小弟了,因為這是小弟第一次遇到有分身會被對付的論壇.
先不論設定這一條版規,是否有點無謂,
理論上看似可行,實際上卻有許多漏洞和執行困難度.
也變成是一條可以被玩弄有失公允的版規.
好吧,竟然有這條版規,再怎麼無理也只好去遵循,
然而現在問題是,法律不外乎人情,
否則法官是要來幹嘛的啊?!!
O大有分身犯了版規,要砍要殺我也沒話說,畢竟生殺大權握在你手上.
但是我有兩大問題要請教01版管.
1.O大有利用分身來做什麼讓人很反感的事嗎?
看一看O大分身的文章,除了言語比較激烈外,也沒什麼嘛.
跟01一堆嘴炮魔人,唬爛魔人,言廢魔人相比,根本是小巫見大巫.
這些人你不處理,卻拿O大的分身一事來開刀?!
因為O大也沒拿分身來幹什麼,為何不先口頭警告,
再看當事人的反應行為做處置?!
2.O大的分身於2008年06月19日申請,
貴版禁止有分身的公告卻是於2009年01月21日發佈.
也就是說,O大並不是明知有這版規,還故意去犯.
明知故犯,你要砍要殺,我沒話說.
而且公告文中,你也沒告訴大家已經有分身者要怎麼辦,
只說被捉到會被停權云云...
而且懂法律的人也知道,法律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
O大於公告前申請分身,理應不受此條版規限制,
就算事後要開罪罰,理應也該先知會O大一聲,來個勸說什麼的,
直接就停權,實在是有點說不過去,矯枉過正,難於服人.
對於O大的分身,大部份的o友都會覺得不值
(小弟個人也覺得不值,但這是人之常情,但當你的網路名聲已經和利益有關係時,
勢必得用分身來代表真正的自己,而原本的id卻成了分身)
小弟與O大只有幾面之緣~老實說對於o大身為公眾人物(o家名人也算半個公眾人物了),
o大的分身的確是不好的行為,也許只是抒發內心的感覺,但您仍是個有知名度的人物了,
即便心情再不好,也只能默默的承受,否則現在這局面是可預期。
未來我還是會到世界初去看看O大的作品和心得分享,O大是人犯錯是難免的,而且對我個人來說並不是什麼重大過錯。
但是01損失的是許多網友的停留,O大損失的是少了一個分享的舞台和網友心目中的形象下降
網友們的損失...就是01的o版以後會很難看,尤其在EP系列之後嘴砲、鬥爭的爛風氣...
攝影、腳踏車、登山、攀岩、潛水、露營、溪釣~多彩多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