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wai818 wrote:
To 28樓的fatpig06、54樓的pc8521、57樓的tr3、75樓的阿玩
既然要在這裡講端正視聽的這種冠冕堂皇的嘴砲
那我就請你們收回你們說的那一串嘴砲
Olympus沒有EP-1
請正名為E-P1
如果連自己犯的錯誤都不知道
還在那邊指著別人的鼻子臭罵
殊不知指別的人的手指只有一支
指著你們的手可有四支
當然好阿,錯了就是錯了,道歉是應該的,
在此對E-P1型號的認知錯誤讓網友混淆提出道歉,感謝guowai818的指正。
但是很抱歉我沒有什麼"端正視聽的這種冠冕堂皇的嘴砲"可收回,
就只是解釋名詞而已,你要給我個只會拼英文崇洋媚外的大帽子也無所謂,
事實就是事實,也沒什麼好解釋的,解釋名詞也要歸類成"端正視聽的這種冠冕堂皇的嘴砲"?
真懷疑這整串文為什麼能夠回成這樣,哈哈哈。
對了,我指別人的時候頂多三隻手指頭指自己,
大拇指怎麼都彎不進來,是我手殘嘛?
walfman wrote:
定義是人訂的.我就是...(恕刪)
太誇張了,不知道你在學校是學了些什麼東西......
定義是人訂的沒錯,但也要有個根據,
如果真的你說了算,那以後書上的任何知識名詞都不成立了,
這些名詞是訂出讓人可以輕易理解並有個明確的界定的,
亂分類只會讓更多人混淆,
舉個例子來講,猩猩和人類同屬於"人科",
基因上有96.4%的相同,
那我能說猩猩和人類是屬於同屬同種的嗎?
今天這問題很簡單不過是個字面上的解釋而已,
這串名詞其實也已經把範圍縮到很小了,
而你們卻連聽都聽不進去......
承認錯誤有那麼困難嗎?
或許台灣的翻譯應該改成單反,比較不會那麼多人誤用,最近單眼這名詞已經被濫用徹底了。
(喔對了,我有在使用TLR,但我從來不會自稱它是單眼,因為那並不會帶給我什麼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