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東森購買的k-7了,剛看重播,執行長說拿回去盡量用,盡量拍,用到滿意了再留下來。

但我拿到手時,上面貼了四張易碎貼紙,寫著:拆封不得退貨

真是說一套,做一套=.=
文章關鍵字
執行長都答應你了~建議你~

把他說的話錄起來~~然後拆了他說可以試的東西~

如果萬一你真的想退~他又不給退~~

應該可以去消基會投訴吧!!!
不就是這樣.....

東森購物 = 陰森購物 !!!

151515
從K200d到K7 都一年多了
CEO還在用這個老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1&t=786597&p=1

害我看到P家 就會聯想到CEO

如果對P家USER有一絲絲不敬 都是CEO害的

kinyx wrote:
拿到東森購買的k-7...(恕刪)

即便執行長不說
電視購物也有7天內可退換貨的規定(法規)

至於那「拆封不得退貨」
則不知道是否真的有法律上的效用
還是只是單純嚇嚇不瞭解相關規定的民眾
這要請比較知道的網友來說明了
文章節錄自消基會網站...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而同法第2條明定:「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電視、型錄、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消保法第19條第2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業者若片面取消消費者受法律保障的7天鑑賞期,限制退貨辦法,依法並不生效力!
剛拿到手就想退了嗎?

先用吧....

想退時再想這個問題就好了嘛....

真不能退再利用鄉民的力量就好了...

現在還言之過早吧.....
我也收到東西了 確實機身上貼了封條 但小心把他撕下 就可測試 然後貼回通知客服要退貨 原因是與廣告不符怕日後退貨有爭議,這麼貴的東西不想跟他冒險也沒精神與他周旋。 隨便拍了幾張 說真的感覺還不錯 與眼睛看的色調幾乎一致
我是一個C家的
說實在的自從看到東森那一個執行長
就對P家的東西感到!@#$%~~~
好像在賣膏藥的!!把這品牌low掉了!!
CANON 7D+17-55+新百微+小白IS+580EXII
最近因為工作想要換台相機,原本屬意Nikon D90,上網時看到Pentax的K-7在促銷兩顆鏡頭+把手(這兩個最吸引人)還有一堆阿哩阿雜的買下來6萬有找,而且Pentax的風評也不錯(因為少人用嗎)實在很讓人心動,去陰森購物的網站看規格也不錯所以心裡正在天人交戰中時,回家切電視閃過去剛好瞄到在賣K-7(我不看購物台的),邊看主持人和那個賣藥的一搭一唱表演雙簧後,心理便暗暗的決定了~還是D90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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