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K200d到K7 都一年多了CEO還在用這個老梗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1&t=786597&p=1害我看到P家 就會聯想到CEO如果對P家USER有一絲絲不敬 都是CEO害的
kinyx wrote:拿到東森購買的k-7...(恕刪) 即便執行長不說電視購物也有7天內可退換貨的規定(法規)至於那「拆封不得退貨」則不知道是否真的有法律上的效用還是只是單純嚇嚇不瞭解相關規定的民眾這要請比較知道的網友來說明了
文章節錄自消基會網站...《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而同法第2條明定:「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電視、型錄、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消保法第19條第2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業者若片面取消消費者受法律保障的7天鑑賞期,限制退貨辦法,依法並不生效力!
我也收到東西了 確實機身上貼了封條 但小心把他撕下 就可測試 然後貼回通知客服要退貨 原因是與廣告不符怕日後退貨有爭議,這麼貴的東西不想跟他冒險也沒精神與他周旋。 隨便拍了幾張 說真的感覺還不錯 與眼睛看的色調幾乎一致
最近因為工作想要換台相機,原本屬意Nikon D90,上網時看到Pentax的K-7在促銷兩顆鏡頭+把手(這兩個最吸引人)還有一堆阿哩阿雜的買下來6萬有找,而且Pentax的風評也不錯(因為少人用嗎)實在很讓人心動,去陰森購物的網站看規格也不錯所以心裡正在天人交戰中時,回家切電視閃過去剛好瞄到在賣K-7(我不看購物台的),邊看主持人和那個賣藥的一搭一唱表演雙簧後,心理便暗暗的決定了~還是D90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