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因為是SONY相機拍的因此來此發問,東森新聞未經授權使用我的照片

昨天看到新聞驚為天人

發現東森新聞未經我同意及授權,使用我的照片於新聞中

等了一天看到了東森新聞已將影片放上YOUTUBE上,影片1分35秒處

立即截圖即做影片備份,請問有類似案件的前輩,有解決辦法嗎?

[求救]因為是SONY相機拍的因此來此發問,東森新聞未經授權使用我的照片

在FLICKR上已經有註明版權所有
[求救]因為是SONY相機拍的因此來此發問,東森新聞未經授權使用我的照片


新聞影片網址:白雷神

我的部落格原文:白雷神

我的FLICKR照片:白雷神

PS 用NEX F3拍的

robinhood955186 wrote:
昨天看到新聞驚為天人

發現東森新聞未經我同意及授權,使用我的照片於新聞中

等了一天看到了東森新聞已將影片放上YOUTUBE上,影片1分35秒處

立即截圖即做影片備份,請問有類似案件的前輩,有解決辦法嗎?

  法小金很有經驗…你可以上網 Google 問一下他~

robinhood955186 wrote:
昨天看到新聞驚為天人

發現東森新聞未經我同意及授權,使用我的照片於新聞中

等了一天看到了東森新聞已將影片放上YOUTUBE上,影片1分35秒處

立即截圖即做影片備份,請問有類似案件的前輩,有解決辦法嗎?

...(恕刪)


我想你只會得到一句抱歉及影片從youtube上下架,最多再加一個"那位同仁已被公司解僱"這樣結果而已。
Canon EOS 500N + EF 35-80mm F4-5.6 Canon EOS 300D EF 28-105mm F3.5-4.5 EF 50m


昨天在電視上新聞就看到了...小蝦米跟大鯨魚了...
hoyaani wrote:
我想你只會得到一句抱...(恕刪)
歐奇羅賓的攝影漫步 https://ourtravel.tw/
robinhood955186 wrote:
昨天看到新聞驚為天人...(恕刪)



第16條

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亦有相同之權利。

前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利用著作之人,得使用自己之封面設計,並加冠設計人或主編之姓名或名稱。但著作人有特別表示或違反社會使用慣例者,不在此限。

依著作利用之目的及方法,於著作人之利益無損害之虞,且不違反社會使用慣例者,得省略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


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是否為 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有沒有 損害著作人的利益?

有沒有 損害著作人的名譽?


法律名詞的定義, 你最好去問律師.

如果連找個律師來問都懶, 那就放下吧...

寫 freeware 的人, 一大堆.. 寫 freeware 可比 拍張照, 費工費時很多吧...
研究完了
似乎就如同樓上所說
應該是沒辦法了

新聞似乎是不需要經過同意就可以用於報導中使用

宅男乙 wrote:
第16條著作人於著作...(恕刪)
歐奇羅賓的攝影漫步 https://ourtravel.tw/
不曉得樓主是用啥心態來面對此事件,我本身拍的影像也曾被TVBS新聞拿去用過,
我當時的心境與是榮焉,用不著生氣啦
看開點,台灣新聞早已經淪為只會在網路上的素材翻拍,就當幫忙電視台的忙...

robinhood955186 wrote: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那是台灣的「法治觀念」不足
而且「非常不尊重原創者」
日本的新聞台就算要引用別人的照片或影片
也會告知原作者,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尊重
但台灣的新聞台常常動不動就拿別人在youtube上面的
明明馬賽克後面的字是NHX.....
既然是NHK的為什麼要馬賽克?!

這點台灣媒體挺糟的,我想樓主要的不是什麼,只是一個尊重!
Hello_Ring wrote:
不曉得樓主是用啥心態...(恕刪)

我也覺得耶,除非是會損傷我權益與私人隱私的照片,不然照片被新聞拿去用而非圖利,個人會蠻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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