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米少尉 wrote:J大...那是因為您PO文說您的蔡頭如何的不準焦如何的糟,實在讓人很難不用"鏡王"來考慮您手上那顆小蔡頭......(恕刪) 不只是鏡王,這位J大擁有絕佳的組合,機王 + 鏡王。雖然是買來就扔在防潮箱裡了,但是我估計也沒有人敢買。如此不堪的機器,還要拿來賣人?不是已經把賣機器的Sony罵得狗血淋頭了嗎?那還要再把這種爛的商品賣給別人?沒聽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奉勸J大留著機器,三不五時看一下,提醒自己Sony的產品有多不堪,以收臥薪嚐膽之效。
nath206 wrote:不只是鏡...(恕刪) 賣爛東西給我的是SONY才對啊!就是東西爛才要賣,東西好要留著自己用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確是啊,所以我都推薦好東西給朋友啊,從來不推薦A系列跟小菜啊!!我送也都送人家好東西,也不敢送爛東西啊!重點在「施」啊!買賣是另一件事情,所以我賤價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