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A6300]數位底片的創作實驗《ISO51200》ch.1

h l a l o wrote:
如果你真的有興趣,我...(恕刪)


我還宅急便咧…

底片在你眼中不也是很殘缺嗎…?
那為什麼iPhone可以“侘寂”底片不可以…?

現在華為手機109分已經超越單眼,
你是不是也要思考一下你的殘缺的a6300對影像品質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jill1124 wrote:
我還宅急便咧…

底片在你眼中不也是很殘缺嗎…?
那為什麼iPhone可以“侘寂”底片不可以…?

現在華為手機109分已經超越單眼,
你是不是也要思考一下你的殘缺的a6300對影像品質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我」展示「這本作品」的目的就在讓大家思考影像的本質,「我」不需要給予你我對侘寂的意義,而是「你」該自己思考。


連日本重要的侘寂觀念你都可以用宅急便戲弄,不喜歡藝術就直接說!去當技匠還能賺點錢,用不著處理你認知範圍以外的知識。

Leon19680819 wrote:
好笑了,是在打臉自己嗎!? 臉不痛!? 通篇在拐彎抹角,用隱晦,暗示,...等等手法在操弄/嘲諷的人正是你自己! 通篇也只看到你讀了幾本書就急著展示自己的學府五車,通篇也只看到了你自以為高人一等,傲慢自大的藝術心思... 刮別人鬍子先看看自己有幾根毛!

這位大哥,你是否可以冷靜一些? 通篇下來自己為"高人一等,傲慢自大"的是您自己吧?
♩ ♩ Just~ you know why~~~ ♩ ♩
h l a l o wrote:
「我」展示「這本作品...(恕刪)


我不喜歡藝術
其實大家的話我都有聽,文字上不精準有造成情緒的誤會很抱歉。在我整理各位的建議後,目前創作的方向會有一些小改變,非常感謝各位!





重點整理,大家在爭議什麼呢?



Q1:美/藝術沒有絕對的標準也無法定義?

A1:

*理解一 美/藝術絕對沒有標準——有的,19世紀時新古典主義、浪漫主義等等都有標準。

*理解二 美/藝術有標準但不絕對——每個流派都有自己的標準,但到了現代要說沒標準也不是錯誤。

*理解三 美/藝術就是個人主觀認知拉——所以失敗/成功僅止於技術,而非藝術,對藝術爭執無義。

*理解四 看來每個人都有屬己的藝術標準,可以試著說說看;如果真的認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那麼您的任何語言也都被這句道理包覆住了,意義是您說的任何話都可以用謊言來理解,但不包含「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Q2:攝影是藝術嗎?

A2:

*理解一 有些人覺得不是,有些人覺得是;就像有人喜歡哈密瓜,有些人不喜歡,因為他有一種哈味。

*理解二 我們知道藝術學校有主修攝影科目,表示學院認同攝影是藝術,但不代表所有攝影都是藝術。

*理解三 所以哪些攝影是藝術,哪些不是,可以自己決定嗎?我們雖然無法嚴謹的定義藝術,但至少在經驗法則中可以整理物質之所以成為藝術品有以下任一的狀況:1.美 2.醜 3.有想法 4.有創意 5.有議題 6.有意義 7.有觀眾 8.有客觀存在的事實 9.有生命深度 10.是人做的。這些狀況並不是法則/定理,01相機版通常都同時具備人做的、美、有觀眾、有存在的事實這四種狀況,我的看法非常開放,它們(影像)都可以是藝術。



Q3:低俗的作品還能當作藝術嗎?

A3:

*理解一 藝術一定是高雅,但我對此採取否定答案。

*理解二 如果在Q2的理解三中能夠肯定在此發表的每個人的影像都是藝術,那麼我的也是。高雅藝術意指大家看不懂,通俗藝術意指大家能理解,那麼我的作品大家不能理解是否該視為高雅藝術。如果在Q2的理解三中否定在此發表的每個人的影像都是藝術,則請問問自己什麼影像才能夠被自己認定為藝術,並且建議發表以讓大家參照。



Q4:本篇文章在討論數位或是底片誰比較好嗎?

A4:

*理解一 作者的答案為否定,我希望先創造一個神話——意指這些影像的殘缺特質都很有味道與藝術感——並且一部分利用沒有敘事與美感的內容,另一部分利用有敘事與美感的內容,引發觀看者感受上的衝突,進而思考影像的品質與內容對自己的意義是什麼。

*理解二 因此本篇文章事實上不應該討論任何技術層面,唯一能夠讓數位與底片使用者有對話的空間僅僅在於影像的品質與影像內容的意義及美學選擇之相互關係。作者本人則認為應當先思考,而後在美學考量下選擇器材。



Q5:為什麼是ISO51200?

A5:

*理解一 因為一旦選擇了ISO51200,基本上造就了一種不可逆的特殊狀況,作者認為在神話的創造上更能與底片進行對話。

*理解二 許多人認為ISO51200只是選擇了數值,並非應當如此。在此同時,特定ISO數值的底片也是一種選擇,特定特質的底片也是一種選擇。兩相比較之實驗是為已經預設結果的偽科學,此實驗並無意義。實驗一詞意指在設定的條件下,用來檢驗某種假設、驗證或質疑某種已經存在的理論而進行的操作—>在本作品中,作者的假設是品質能讓觀眾感受到影像發生了不同的意義。因此若這是一個科學驗證,實驗組應為差的影像,對照組應為好的影像,作者承認本實驗之程序錯誤。

*理解三 更正方法:如果作者堅持此實驗,則必須更改對照組之對象;若是作者堅持原先之神話概念,則應當修改作品名稱不再使用實驗一詞。

h l a l o wrote:
《三分鐘》這樣的短...(恕刪)


夜晚還年輕我還沒看,看了預告與一些評論,著重的點幾乎都是劇情以及iPhone可以創造特殊鏡位,從預告上看您所說的"品質",我個人覺得無關器材的選用。

反而重點是表現的技法,拿手機拍能創造一些特殊的觀影視覺(手持、鏡位等)而去影響個人感覺,但歸咎是畫質而影響,是不太通的,因為不管是上述的哪一部電影,都經過調光的動作,甚至降噪等等,要說<瘋人院>畫質還更糟呢..所以硬要說用畫面品質影響觀影感覺,個人不太認同。

我想表達的是,IPHONE可以拍出<三分鐘>也可以拍出<瘋人院>,或是您提的<夜晚還年輕>,但這是器材選用上的不同,可能考量製作方便或是成本亦或噱頭,但跟導演想呈現的畫質並無關係,回到我前面講的,拿器材討論影像內容,著重的點已經脫離內容本身。
e1299129 wrote:

夜晚還年輕我還沒看,...(恕刪)


呃其實我前不久才拍完中影公司的長片劇照....身為電影工作者能提供一些想法:第一個是拜託不要相信網路評論;第二個是手法方面基本上我們會視攝影機的品質為手法之一,至於有什麼特殊的只有iphone能做到其他攝影機做不到的攝影技術,至少在夜晚還年輕是沒有的,特殊鏡位方面我是覺得不怎麼特殊,也並非唯獨iphone做得到;第三個講實際我碰到的例子,中影那部用上了gopro模擬監視器畫面、iphone模擬電腦webcam,會這樣選擇都是因為器材的鏡頭與畫質特色(其他全部是用ARRI ALEXA)。不過當然,觀眾要怎麼看怎麼想是觀眾的事,只是今天剛好有機會分享作者的觀點。





其實現在電影攝影機可以好小,至少多數觀眾認不出ARRI攝影機跟這個的差異在哪:









不過如果是像2011美國隊長使用5D2拍攝部分片段,那個是因為5D2便宜可以撞爛而已,沒什麼美學跟內容的考量,唉呀要說有也是可以,就是要一段真實的撞擊,不過這個應該跟你說的不太一樣。





來個反差感:









有沒有真實案例,器材本身很重要但是重點在內容的?有的,我之前拍的一部短片,戲劇內容是演員拿起隱藏攝影機拍抓姦,當時需要隱藏攝影機從定點到被演員拿著走的畫面,這個時候是不得不用小機器,品質是次要考量,能被演員拿著走才是主要考量。

h l a l o wrote:
*理解一 美/藝術絕對沒有標準——有的,19世紀時新古典主義、浪漫主義等等都有標準。
*理解二 美/藝術有標準但不絕對——每個流派都有自己的標準,但到了現代要說沒標準也不是錯誤。
*理解三 美/藝術就是個人主觀認知拉——所以失敗/成功僅止於技術,而非藝術,對藝術爭執無義。
*理解四 看來每個人都有屬己的藝術標準,可以試著說說看;如果真的認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那麼您的任何語言也都被這句道理包覆住了,意義是您說的任何話都可以用謊言來理解,但不包含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把美和藝術放在一起當作同一種類型討論我感覺有點奇怪,藝術我個人認為確實是可以被定義的,或著是你說的有標準,當一個以前沒有的技巧或是表現形式出現後往往會被定義,比如印象派,互動藝術...藝術可以被歸類,甚至炒作,但美或是說美感是無法有個標準的,你沒辦法很直接的定論一件作品,一張照片,或是隨便一個東西美或是不美,你覺得美了我還覺得俗氣,比如版上一些約網妹外拍旅拍的照片,衣服少少裙子短短,翹個屁屁宅男族群看了就覺得美的要死,但不同頻道的打鳥族群覺得低級無趣,只有能數清五色鳥身上的細毛才會令我們高潮.

美是種感覺,抽象,有溫度有層次.一件破舊,褪色的毛線衫看起來很不美,穿起來過時,但它是過世外婆親手織的,這個回憶很美,卻只有自己感覺得到.
http://jeryyu.tumblr.com
h l a l o wrote:
呃其實我前不久才拍完中影公司的長片劇照....身為電影工作者能提供一些想法

既然都認識劇組了,那就把你的問題跟美術討論就好.....如果要說甚麼"技匠",那跟攝影組討教一下應該會很爽

那拍小電影的美機客就不提了,還ARRI哩.....有預算弄台艾麗莎很好啊,那表示上面應該還有創意可以問.....希望有人不會被八頭,言盡於此
nothingoftheword wrote:
把美和藝術放在一起當作同一種類型討論我感覺有點奇怪,藝術我個人認為確實是可以被定義的,或著是你說的有標準,當一個以前沒有的技巧或是表現形式出現後往往會被定義,比如印象派,互動藝術...藝術可以被歸類,甚至炒作,但美或是說美感是無法有個標準的,你沒辦法很直接的定論一件作品,一張照片,或是隨便一個東西美或是不美,你覺得美了我還覺得俗氣,比如版上一些約網妹外拍旅拍的照片,衣服少少裙子短短,翹個屁屁宅男族群看了就覺得美的要死,但不同頻道的打鳥族群覺得低級無趣,只有能數清五色鳥身上的細毛才會令我們高潮.

美是種感覺,抽象,有溫度有層次.一件破舊,褪色的毛線衫看起來很不美,穿起來過時,但它是過世外婆親手織的,這個回憶很美,卻只有自己感覺得到.

首先我們要有個共識:藝術是美的學問,美不是單指漂亮這個詞。但如果說單就漂亮而言,我覺得您的例子很好,藝術的各個流派具有自己對藝術的定義與標準參照,那麼漂亮也是一樣的,可以被歸類為宅派的都喜歡青春美少女,那是他們對漂亮的標準。如果您也認為美不僅漂亮,您的感覺是正確的方向,希臘黃金螺旋、日本的侘寂,兩者的差異之大,但都是美,美有了生命的深度與層次,這時美似乎可以用感性之美來理解。若要說藝術與感性之美有沒有真的不能交集的地方?我認為有的,尤其是觀念藝術因為傾向為探索藝術的邊界,強調理性思維更甚於感性,使感性之美從藝術中消失。



圖為安迪・沃荷的康寶濃湯罐頭,觀念藝術中談論藝術本身的可能觸及之處,已經脫離了感性的美。


如果美僅僅存在於感性維度中,那麼討論美就不會是一件極端複雜繁瑣的事,我認為1963年羅伯特·莫利斯的作品《美學撤銷宣言》其觀念能夠在此發揮功能:


到底,羅伯特·莫利斯撤銷的是美學,還是美感?選擇了美感的撤銷本身已經是一種美學,這時我們又可以回到討論品質對藝術的意義,攝影、繪畫、裝置...等等小的藝術類別(arts),在作者思考大的藝術(ART)時,這些小藝術分別的特質(如果真的有其屬己的特質)可以被打破。也就是說,若攝影“必須”擁有某個條件才能稱為攝影,在藝術家以觀念為先,媒材為後的創作中,攝影的“必要條件”並不存在,同時還是可以說它攝影,這就是藝術好玩的地方。

電影的遠祖《火車進站》,我認為可以視為一個絕對寫實的展現,理論家Dudley Andrew批評:「電影不是....也不是自然審美體驗的傳輸裝置」,有了這些人的努力爭執與創作,今天的我們才可以看到電影不是只有行車記錄器的真實;如果能讓藝術圈以外的人們一起討論、明白,攝影藝術能夠創造的事物,完全取決於個人對世界的想像力與創造力,而不只是真實,我想攝影的未來發展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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