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6/9晚間8:40左右在陽光橋撞倒相機的路人


widther wrote:
論壇大家各抒己見,聊聊無所謂。但法律觀念要釐清,自己錯誤沒關係,誤導網友就不好^^


大部份還是有正常邏輯概念的人,別怕
我提的那個例還不是極端狀況
而那位網友還自已升級成極端狀況
並且堅定自已的信念
路權問題蒐一下就有,根本不需辯,裡面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回答及律師回覆,重點在

二個地方 : 1.就怕對方濫用過失傷害,硬咬你違規停車 2.肇事之研判乃依據路權

就算是酒駕撞上違規停車,酒駕還不一定告輸,咬你"過失傷害"巴結要和解的反而是

違規停車次因,別人就是可以多告你一條過失傷害,你只有一條雙方互控請求損害賠償

,還只是民事糾紛,刑事被掐死了,民事你敢提什麼請求,敢告還真帶種,如果對方

沒喝酒那更慘,對方更理直氣壯拿的到錢才有鬼,通常違規停車只有當被告的份,能

和解就偷笑了,告人就省省吧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010504698

在一座人行步道的景觀橋上,散步、佇足觀景、攝影,都是合理的遊客行為,除非另有規定。如果因照明不足造成傷害,可以去申請國賠。

而鄉民可以把「公共危險」、「路權」昇華到這種地步,也算是駭人聽聞了。

依幾位鄉民對法律解釋,只要擋到他們行進方向,侵害到他們的「路權」,即使造成他人財物損失,除了無責之外,還可以控告對方「傷害」。處理一件遊客在休閒景觀點的財損案,用這樣的邏輯可以成立的話,真是恐龍中的恐龍了。

如果腳架改成嬰兒推車?
嬰兒車暫停路旁,嬰兒母親佇足觀景,一名路人行經,踢到嬰兒車,路人一下踉蹌,造成車子傾倒受損,嬰兒落地受傷,母親急於觀看嬰兒傷勢,但路人頭也不回,便自己離開。

如果腳架改成背包呢?
一名背包客,止步於橋上步道邊觀景,,一名路人行經,撞到背包,路人一下踉蹌,造成背包滑落,內物品散落一地,造成損失,背包客急於撿拾物品,但路人頭也不回,便自己離開。

原po的案子、我舉的案例,都是肇事者未受傷,並且未作任何處理,有肇事逃逸之嫌。幾位路權無限上綱的鄉民不再用什麼路人重傷、死亡的極端偏激論調來解讀一件普通的財損案,造成大眾對法律的誤解。


再看一次陽光橋晚上路面的照明




宠辱不惊 闲看庭前 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 慢观天外 云卷云舒
平常架腳架人不多時
只要注意一下即可
像拍煙火之類
人潮眾多
我會使用手電筒加上燈光罩放在腳架旁
手電筒可以選擇微亮至高亮或慢閃,快閃功能
安全第一
你不想路人不小心踢倒腳架損傷相機
但在昏暗環境,自己要先做好安全防衛
黑漆黑的環境
加上情侶路人聊天忘形
這機率還是會有
需要特別注意小朋友碰碰跳跳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freeSiR wrote:
在一座人行步道的景觀橋上,散步、佇足觀景、攝影,都是合理的遊客行為,除非另有規定。如果因照明不足造成傷害,可以去申請國賠。

而鄉民可以把「公共危險」、「路權」昇華到這種地步,也算是駭人聽聞了。

依幾位鄉民對法律解釋,只要擋到他們行進方向,侵害到他們的「路權」,即使造成他人財物損失,除了無責之外,還可以控告對方「傷害」。處理一件遊客在休閒景觀點的財損案,用這樣的邏輯可以成立的話,真是恐龍中的恐龍了。

如果腳架改成嬰兒推車?
嬰兒車暫停路旁,嬰兒母親佇足觀景,一名路人行經,踢到嬰兒車,路人一下踉蹌,造成車子傾倒受損,嬰兒落地受傷,母親急於觀看嬰兒傷勢,但路人頭也不回,便自己離開。

如果腳架改成背包呢?
一名背包客,止步於橋上步道邊觀景,,一名路人行經,撞到背包,路人一下踉蹌,造成背包滑落,內物品散落一地,造成損失,背包客急於撿拾物品,但路人頭也不回,便自己離開。

原po的案子、我舉的案例,都是肇事者未受傷,並且未作任何處理,有肇事逃逸之嫌。幾位路權無限上綱的鄉民不再用什麼路人重傷、死亡的極端偏激論調來解讀一件普通的財損案,造成大眾對法律的誤解。


再看一次陽光橋晚上路面的照明




...(恕刪)


嬰兒車?說真的,你不會放著嬰兒不顧吧
嬰兒跟物品相提並論?嬰兒活跳跳的,不知有沒有路權~~
只是財損就去告唄,我們也等著看
陽光橋。。。。

181818181818118118...(恕刪)
嬰兒車被揰倒 = 放著嬰兒不顧 ?

就算有人放著嬰兒車不顧,也不等於你損壞嬰兒車、造成嬰兒受傷而無責!不懂回去問媽媽。

人簡單,想法也簡單,常常就會自己笑的很開心。還蠻羨慕這種人的。


arclen wrote:
嬰兒車?說真的,你不會放著嬰兒不顧吧

只是財損就去告唄,我們也等著看(恕刪)
宠辱不惊 闲看庭前 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 慢观天外 云卷云舒
哈哈哈 這篇好好笑喔 五分奉上
上班正悶
freeSiR wrote:
嬰兒車被揰倒 = 放...(恕刪)


哦,快去告唄~~~
自已升級成嬰兒這問題搞得相機跟嬰兒一樣重要
這也不是一般人可以來歸為同類~~高手!!
再者顧嬰兒顧到被撞到,那應該不是一般的撞~~

別再因為架上了相機,就以為路是自已的好嗎?

arclen wrote:
哦,快去告唄~~~
自已升級成嬰兒這問題搞得相機跟嬰兒一樣重要
這也不是一般人可以來歸為同類~~高手!!
再者顧嬰兒顧到被撞到,那應該不是一般的撞~~

別再因為架上了相機,就以為路是自已的好嗎?(恕刪)


踢到嬰兒車,倒了就倒了,哪來的不是「一般」的撞?

景觀步道,有人走得快,有人走得慢,有人在慢跑,有人在散步,有人在聊天,有人在拍照,你說路是誰的?

所以說,簡單好!沒煩惱!
宠辱不惊 闲看庭前 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 慢观天外 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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