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甚麼電子產品,新品打開有瑕疵或損壞是有機率發生的,購買後不馬上測試和檢查,通常只要過了一星期就沒辦法用瑕疵品談退換貨,只能走維修的途徑,更何況是放了一年沒有使用...照你的案例看起來的確是要付費維修,法條是有相關描述的。

法條如下
民法第356條資料:「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電子產品放到壞掉比用到壞掉的機率高很多,尤其台灣這種鳥環境...
一般來說 7天內一定要測試商品 應該不是什麼問題
這也並非只有索尼,去到任何地方都是一樣
保內也還有分 免費維修 跟 收費維修 ... 絕大部分的RMA中心都是這樣

只有剛收到貨立即測試,發現不良 DOA (Dead on Arrive)才會成立 (一般是經銷商售出7天內)
我覺得樓主這個提醒很不錯,但也會有一些缺乏判斷能力的人被誤導

我是習慣東西收到都仔細測試(世界上沒有良率100的產品)


017869 wrote:
過保支付零件費用當...(恕刪)
三年了
誰也無法證明
是一開始就壞
還是這三年中某一個時間點壞掉
不過
電子產品
多數功能就算沒使用,可能還是有通電的

非電子產品也是有可能這樣
以前有一雙pu底的鞋
放在櫃子裡好幾年都沒穿
有一天拿出來穿
走沒多久
鞋底就開口笑了
我才知道,鞋子不穿是會壞掉了
我猜也許是三年中的某天壞的。
一般來說,電子產品出廠都會測試,測試ok再出場!所以你以前到現在買的Sony產品都沒問題。
但是現在電子產品用料有比較差,所以會壞是正常。
017869 wrote:
我是SONY的愛好...(恕刪)

2014年買到現在你也好意思講

果然是01當FB
正常邏輯 出廠的同時 就代表該公司認可該東西可正常使用的 .........

從文中看不出來外閃到底何時買.買多久 但既然過保 也表示買了一段時間 沒人可以確認是否在這段時間出了任何狀況或是在這之前就有問題 .........

現在3C產品的確不像以前那麼耐用 但 這要求 .........


這種情境對應到現今的任何廠牌 都一樣吧 有些可能更慘 :P
別鬧了!!!
我們公司做的電子產品儲存的測試環境考慮多複雜你知道嗎?
放三年不用可能才是壞掉的重點好嗎

購買SONY商品後,請先送修確保每個零件都正常, 講得很好, 不過跟廠牌沒太大關係
主題:購買SONY商品後,請先送修確保每個零件都正常

主題:購買光泉牛奶商品後,請先送修確保每個紅茶零件都正常 以免不合自己口味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koishinaba wrote:
2014年買到現在你...(恕刪)


重點是居然還有人覺得很有道理

都覺得頭好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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