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各位版友的說法請問有那邊可以光明正大架腳架的?除了你家你朋友家之類,其它隨便都是公共場所所以若是你架腳架被踢倒,你一定是自己摸摸鼻子說:我不應該架腳架拍照,這裡是公共場所。這樣?那下次如果你有看到人架腳架,你是不是可以故意走上去撞?反正他一定理虧啊,誰叫你要在公共場所架腳架?版友都會說,實際你撞到人你會? 你被撞到會?
gn00498167 wrote:你架了就該自己注意看...(恕刪) 所以問題是自己沒有顧好還是地方不對?就算自己沒有顧好,難道撞的人沒有責任?你可以說本來就要注意,這是真的我也要說走路本來就要看路,這也是真的改天你走路不看路踢倒一個媽媽沒顧好的小孩結果人家受傷破皮甚至更嚴重的話你還有辦法指著媽媽說:帶小孩還不顧好,死好?這樣?今天我覺得雙方都有責任但是不可能撞到的人沒感覺但是他卻選擇一走了之一頭也不回這....想也知道心態就有問題了吧?
下面一則是你先前回的內容連人行道能不能臨停,都要別人去問警察「伯伯」愛裝熟就不用提了,合理推測,年紀應該還小,所以建議你回去問媽媽比較快。arclen wrote:人行道可以臨停?你去問警察伯伯嘿~~真的快笑死我了~~~還有,這個案例還是判決會跟之前一樣(再次笑死我)(恕刪) arclen wrote:說得超大聲就快去告呀還有別老愛叫人回家問父母親,跟你很熟嗎?人家樓主說不定自知理虧就沒回文喊的超大聲,搞得好像是自已的事,這麼堅定?加油哦,好嗎?~~~
freeSiR wrote:下面一則是你先前回的...(恕刪) 能不能臨停是交通法則規範問警察有啥麼問題?(警察伯伯是種稱呼)叫人回家問父母親的才真是......若我有交通法規不懂,叫我問警察我不覺得怎樣但叫我問父母又猜人年紀小,格調?請對事不對人回本文,不是無限上綱路人的行為,行人異常行為當然也能舉證但架了腳架要注意是否阻礙行人才卻是必要若此案不小心撞到相機摔倒的是孕婦...........大家都安全,才有能方便不多說了,因為你好像親臨現場那要告就去準備,反正我們也是看覺得架了腳架自已可以義正嚴詞就這樣吧我還是自已架腳架小心翼翼一點
因為我身旁的人,管警察叫警察,不然就學電影說條子...沒聽過還會加個「杯杯」的~當然是有看過公園裡的小朋友看到保全,追著跑叫警察杯杯的...回歸正題,據聞以前有些父母過於疼愛小孩,就連小孩走路跌倒,都要幫忙罵「地板不乖」,撞到桌子,也要指著桌子罵「桌子不乖」...因是種了,不知道現在是不是果在呈現了。arclen wrote:能不能臨停是交通法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