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dther wrote:
liaojannan...(恕刪)


嗯,應該是有三十二個國家或政治體的央行,看來台幣並沒有包括在內~
http://www.rulesforuse.org/pub/index.php?page=faq
我記得是 如果開PS印鈔票
在一些狀況及型號下 列表機會自動附註這是影印的
但是沒有不准後製這種玩法
老實說............我已經後製過好多張了....而且還花掉了
liaojannan wrote:
這幾天發現一件奇怪...(恕刪)

liaojannan wrote:
這幾天發現一件奇怪...(恕刪)


我記得PS只有對美鈔才有所限制
新版的Photoshop有這個東西

EURion constellation

不過新台幣並未使用這東西,可以隨便你開
手癢真想要修的話,去找舊版的Photoshop CS2就沒這個限制
widther wrote:
對於'網路文章',...(恕刪)


『對於"網路文章",起碼要有"基本事理"的辨識能力,否則不如不看。』

非常認同這句話,現在網路發達,垃圾資訊充斥,很多人不加思考就隨意轉貼,造成很多以訛傳訛的情況。

liaojannan wrote:
這幾天發現一件奇怪...(恕刪)



測試過可以

純粹技術問題
我猜你是不是要申請日本的代購網TENSO服務業者

這個我也申請過
然後我成功地用PS縮圖後 另存新檔 傳給他們申請過關了
接下來成功買了nexus 5手機寄回台灣

這件事大概是去年年初完成的

“老實說............我已經後製過好多張了....而且還花掉了”,這種行為不僅自己犯法,還蠱惑他人犯法,對其他善良老百姓也不公平,還是不要做比較好。下面是偽造及行使偽造新臺幣相關刑責規定,供大家參考。
一、偽造及行使新臺幣將違反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及刑法第196條規定。
(一)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有關偽造新臺幣規定: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幣券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擾亂金融,情節重大者,處死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刑法第196條第1項有關行使、收集及交付偽造新臺幣規定:
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三)刑法第196條第2項有關收受後方知為偽造新臺幣而仍行使規定:
收受後方知為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而仍行使,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交付於人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依規定民眾是不可以使用新臺幣圖案做任何商業用途: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8條規定,以下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影印、縮印、放大通用之紙幣,並散布或販賣者;
二、製造、散布或販賣通用紙幣、硬幣之仿製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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