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熊 wrote:應該是不會吧.如果這...(恕刪) 修改前修改後都看得出來是同個人就ok吧這句話較接近世俗吧!!而且我並不是要拿去當重要證件只是識別證而已請各位大大放心小弟會安分守法的謝謝大家的提醒
雖然事情結束了...打電話去問一下戶政事務所.得到的答案還是跟之前想的一樣.皮膚美化.去除一些痘疤可以.但不可以把重要特徵弄掉(痣.傷)如果耳朵有被蓋住.建議是重拍.要修圖那得要做成照片與本人無差異.怎樣才算是修得太過頭就真的屬自由心證.不過不行的話在繳交照片時戶政事務所的人就會擋下來了.所以倒也不是多麻煩.相機架好重拍重修.在編成4*6的的去洗一張回來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