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底是應具司法官或司法行政官或是律師身分才稱得上是法律人?
又或者是讀過大學法律系或法研所就能稱得上是法律人?
不過,我倒是有把握,
無論如何定義,
會認為把照片裡的前市長P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無論是否公文書)的,
絕對不是法律人!!
至於家裡誰誰誰是前法官,
誰誰誰是檢察官轉任律師拿出來說嘴的,
也絕對不會是法律人!
而且他家誰誰誰果真是前法官或者是檢察官律師之類的,
知道他的工作被家屬親屬拿在網路吵架說嘴,
一定會羞愧到無地自容.
至於只會上網查法條的,
就不用太理會了~
不然怎對得起那些認真啃黑白書跟藍白書的莘莘學子?
BTW,法律系學生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幽默感~
有多少法學大師上課殷殷囑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