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神幫我把結婚公證人P掉

樓主這麼支持柯市長,特地上來發這文章,讓人好生佩服,看樓主這麼熱情挺柯市長連任,我也來幫幫樓主跟柯市長好了,本人願意拿出新台幣500元給樓主,讓他以他自己個人的名義捐給柯文哲本屆競選總部,條件是:樓主必須1.在本棟樓提供他自己跟她老婆的完整身分證,以茲證明這張真的是他本人的結婚照,2.樓主跟老婆在本棟樓用書面聲明同意授權凡是台灣住民都可以將樓主跟樓主太太的照片隨意P圖並且加上任何圖案或文字,而且任意轉載張貼也沒關係。如果樓主在2018年7月15日台灣時間晚間12點前做到的話。本人將在24小時內將500元匯到樓主本人的帳戶。

這樣子一方面達成了樓主P圖好好玩的想法,也幫助了樓主最親愛的柯市長。說不定柯市長連任後還發現樓主的太太剛好是個人才,在北市府弄個什麼職位給樓主的太太做,豈不是美事一樁。
長尾夾 wrote:
樓主這麼支持柯市長...(恕刪)


這麼優厚的條件

樓主應該要接受

只是到現在還不知道樓主是照片中的哪一對新人

我是看到其中一對的臉特別垮

笑的非常不自然

好像有人拿槍逼他倆笑一樣

長的一幅心不甘情不願的樣子

應該就是樓主

不知道有沒有猜對

可惜 wrote:
不過先提醒你,美國跟英國是海洋法系,台灣是屬大陸法系(歐洲大陸)...(恕刪)

海洋法系也會由判例漸漸形成大陸精神(判例就是在立法),大陸法系也都帶有海洋精神,也是會參考判例的。
這又跟議題有什麼關係啊,真要崩潰了

sunyearhuang wrote:
海洋法系也會由判例漸漸形成大陸精神(判例就是在立法),大陸法系也都帶有海洋精神,也是會參考判例的。


媽呀~
那些搞英美法的應該很想死!
跟法盲沒甚麼好說的~
可惜 wrote:
那些搞英美法的應該很想死!
跟法盲沒甚麼好說的~
...(恕刪)

再同意不過了!
公文書和私文書都搞不清,還有什麼好說的
可惜 wrote:
先生,你根本就不懂...(恕刪)

他講話如此不客氣,還罵人廢物,鬼扯一堆,年過半百...什麼參與過的訴訟沒有輸過的,又不是小朋友打架,拉一堆親戚五十的助陣喊打,談什麼作人的基本道德觀念,我想樓主真說的沒錯,P圖已經無關緊要了吧~這篇引起的精彩留言,真是高潮迭起!

viertel wrote:
他講話如此不客氣,還...(恕刪)


我得老實說,這個狀況真的跟我當初想的不一樣。我以為會很多的P圖,然後會有很多惡搞的搞笑東西,但我真的沒料到事情的發展會變成這樣。

我真的沒想過留言內容會比P圖還精彩。
但我還是要道歉,似乎引發了許多人彼此的炮轟,這真的不是我的初衷。

只是我想現在這樣的狀況,就算我講的是真話,也應該沒什麼人相信了吧…
畢竟已經有人認定我是某人的網軍了,在這個節骨眼,我就算怎麼解釋,也沒人會信了。

俗話說,個人造業個人擔,我也只能認了。希望不要有人彼此之間在炮來炮去了,炮口指向我一個人吧,我不希望因為我的「無知」而造成更多的紛爭,這真的不是我想要達到的目的。

該說的我都說了,信不信我那是你們的自由,我也無權干涉,就這樣吧…
半桶水響叮噹

我幫他諮詢律師啦,目前還沒有回覆看來律師們都很忙

我還是多找幾個律師問問他們的專業看法好了


blowjober wrote:
我得老實說,這個狀...(恕刪)


有人提供500元讓樓主秀出真身不考慮嗎?

萬一上新聞瞬間變網紅

被你心儀的柯痞招募為下屬

從此吃香喝辣威風直逼二百五工讀生

不考慮一下嗎?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有人提供500元讓...(恕刪)



一回來就發現這種好康...

我加碼5000啦!

網軍開銷蠻大的,略盡綿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