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道德是可以有雙重標準的,真是讓我學到新知識了。

可惜 wrote:
你再掰啊!
《《刑事訴訟法》第268條的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即是學理上所稱的不告不理原則。不告不理是刑事訴訟法上最重要的基本原則之一,在尚未經過起訴的犯罪事實,及未經過追訴的犯人,法院不得加以審判。
以上引用法操,來源:https://www.follaw.tw/f06/8082/
sunyearhuang wrote:
你除了很會貼一些網查的ABC文章外(還引用的牛頭不對馬嘴),就是罵人一流。
sunyearhuang wrote:
誤以為你是在講自訴人的不告不理。何以不去查查什麼是自訴人的不告不理?
sunyearhuang wrote:
你先回答337樓你說的不告不理是什麼意思,我再解釋什麼是自訴人的不告不理。
sunyearhuang wrote:
照片丟到公開的網路平台P圖,本來大部份都是有問題的。只是沒被告不是不違法或沒侵犯別人權益。
sunyearhuang wrote:
但,這不是我二樓貼文要討論的,只是連想到結婚照是否仍有文書的功能,提出來討論而己。
我並沒有定論的答案,若你說得有理,不論結論是肯定或否定,都謝謝你上了我一課。
sunyearhuang wrote:
像把私文書當成公文書,推論別人全錯,抱歉!這我沒辦法吸收這樣的知識。